牧斋遗事·节选
佚名〔清代〕
初,牧翁得此书仅出价三百余金,以《后汉书》缺二本售之者,因减价也。牧翁宝之如拱璧,遍属书贾欲补其缺。一书贾停舟于乌镇,买面为晚食,见铺主人于败簏中取书二本作包裹,谛视则宋板《后汉书》也。贾心动窃喜,因出数枚钱买之而首叶已缺。贾向主人求之,主人曰:“顷为对邻裹面去,索之可也。”乃并其首叶获全。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当初,牧翁得到这本书只出了三百多两银子,因为《后汉书》少了两本,所以卖家就减了价。牧翁把这本书当作宝贝一样珍视,他到处找书商,想补全那两本缺失的。后来,有个书商在乌镇停船,晚上去买面吃,他看到面铺的主人从破旧的箱子里拿出两本书来包面。仔细一看,原来是宋版的《后汉书》。书商心里一动,很高兴,就掏出几枚钱把书买了下来,但发现第一页已经不见了。书商向主人要第一页,主人说:“刚才我给隔壁家包面时用掉了,你去找他们要就行。”最后,书商不仅把书补全了,连第一页也找回来了。
注释
减价:降低价格。
书贾:书商。
佚名
亦称无名氏,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源于古代或民间、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
狼子野心
纪昀〔清代〕
沧州一带滨海煮盐之地,谓之灶泡。袤延数百里,并斥卤不可耕种,荒草粘天,略如塞外,故狼多窟穴于其中。捕之者掘地为井,深数尺,广三四尺,以板覆其上,中凿圆孔如盂大,略如枷状。人蹲井中,携犬子或豚子,击使嗥叫。狼闻声而至,必以足探孔中攫之。人即握其足立起,肩以归。狼隔一板,爪牙无所施其利也。然或遇其群行,则亦能搏噬。故见人则以喙据地嗥,众狼毕集,若号令然,亦颇为行客道途患。有富室偶得二小狼,与家犬杂畜,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一日,昼寝厅室,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寝,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杀而取其革。此事从侄虞惇言。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
PDF设置
扫码下载APP
诗词陪伴每一刻
支持安卓、IOS、鸿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