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葛草长得长又长,遍布山谷都是它的身影,藤叶茂密又繁盛。黄鹂在天空中上下翻飞,栖息在灌木上,鸣叫声婉转又清丽。
葛草长得长又长,漫山遍谷都是它的身影,藤叶茂密又繁盛。我们割下藤蔓来蒸煮,再用来织麻布,织细布啊织粗布,做好的衣裳穿在身上,从来不厌弃。
虚心请教我的老师,说我心想回娘家。洗干净我的内衣裳,再洗干净我的外衣裳。分清楚哪些需要洗,哪些不需要洗,然后回娘家去看望父母。
注释
葛:多年生草本植物,花紫红色,茎可做绳,纤维可织葛布,俗称夏布,其藤蔓亦可制鞋(即葛屦),夏日穿用。
覃(tán):本指延长之意,此指蔓生之藤。
人们常爱用“多义性”来解说诗意,这其实并不准确。“诗言志,歌永言”(《尚书·尧典》)。当诗人作诗以抒写情志之时,其表达意向应该是明确的,不可能存在迥然不同的多种含义。但是,诗人用以表达情志的词语,却往往是多义的。倘若在诗之上下文中,那多种含义均可贯通,说诗者就很难判断,究竟何义为作者所欲表达的“原意”了。为了不至过于武断,人们只好承认:那首诗本有着“多种含义”。对于《葛覃》,遇到的也正是这样一个难题。这首诗的主旨,全在末章点示的“归宁父母”一句。然而“归”在古代,既可指称女子之出嫁,如《桃夭》的“之子于归”;又可指称出嫁女子的回返娘家,如《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记“冬,杞伯姬来,归宁也
关于此诗的背景,《毛诗序》认为是讲后妃之德的。而方玉润《诗经原始》对毛序的观点进行了驳斥,说:“后处深宫,安得见葛之延于谷中,以及此原野之间鸟鸣丛木景象乎?”认为“此亦采自民间,与《关雎》同为房中乐,前咏初昏,此赋归宁耳”。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 “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 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 “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 “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 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壬申,朝于武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