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猪见真情
 佚名〔未知〕
佚名〔未知〕
  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张举是吴国人,担任句章县官。这个县有一个妻子杀死了丈夫,趁机放火烧毁自家房屋,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丈夫家的人感到怀疑,便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妻子不服罪。于是张举就牵来两头猪:一头杀死它,一头活着时用柴火焚烧,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接着将丈夫的尸体进行检验,口里果然没有灰。审讯之后,妻子终于认了罪。
注释
吴:即吴地,今江苏苏州一带。
句章:古地名。
令:县令。
邑:县,当地。
因:趁机。
舍:房屋。
称:谎称。
讼:告状。
举:指张举。
 
 
简析
 
 
  张举是位智慧的官员,面对一起疑似纵火烧夫案,他巧妙设计实验:同时焚烧死猪与活猪,发现活猪口中有灰而死猪无灰。据此检验死者尸体,同样口中无灰,从而揭露了凶手伪造火灾现场的罪行。这篇短文讲述张举以科学的方法断案,展现出他的聪明才智与公正无私。
 
 
一箧磨穴砚
 佚名〔未知〕
佚名〔未知〕
  古人有学书于人者,自以为艺成,辞而去。师曰:“吾有一箧物,不欲付他人,愿托置于某山下。”其人受之,因其封题不甚密,乃启而视之,皆磨穴之砚也,数十枚,方知师夙用者。顿觉羞愧,及反而学,至精其艺。
 
 
 
临终诗
李鸿章(存疑)〔未知〕
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
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
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
海外尘氛犹未息,诸君莫作等闲看。(海外 一作:寰海)
 
 
 
桑生李树
 佚名〔未知〕
佚名〔未知〕
  南顿张助,于田中种禾,见李核,欲持去,顾见空桑,中有土,因植种,以余浆溉灌。后人见桑中反复生李,转相告语。有病目痛者,息阴下,言:“李君令我目愈,谢以一豚。”目痛小疾,亦行自愈。众犬吠声,盲者得视,远近翕赫,其下车骑常数千百,酒肉滂沱。间一岁余,张助远出来还,见之,惊云:“此有何神,乃我所种耳。”因就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