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
志欲图篡弑,先害诸贤良。
逼迫迁旧邦,拥主以自彊。
海内兴义师,欲共讨不祥。
卓众来东下,金甲耀日光。
平土人脆弱,来兵皆胡羌。
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
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
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
长驱西入关,迥路险且阻。
还顾邈冥冥,肝脾为烂腐。
所略有万计,不得令屯聚。
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语。
失意几微间,辄言毙降虏。
要当以亭刃,我曹不活汝。
岂复惜性命,不堪其詈骂。
或便加棰杖,毒痛参并下。
旦则号泣行,夜则悲吟坐。
欲死不能得,欲生无一可。
彼苍者何辜,乃遭此厄祸。
边荒与华异,人俗少义理。
处所多霜雪,胡风春夏起。
翩翩吹我衣,肃肃入我耳。
感时念父母,哀叹无穷已。
有客从外来,闻之常欢喜。
迎问其消息,辄复非乡里。
邂逅徼时愿,骨肉来迎己。
己得自解免,当复弃儿子。
天属缀人心,念别无会期。
存亡永乖隔,不忍与之辞。
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
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
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
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
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
号泣手抚摩,当发复回疑。
兼有同时辈,相送告离别。
慕我独得归,哀叫声摧裂。
马为立踟蹰,车为不转辙。
观者皆歔欷,行路亦呜咽。
去去割情恋,遄征日遐迈。
悠悠三千里,何时复交会。
念我出腹子,胸臆为摧败。
既至家人尽,又复无中外。
城廓为山林,庭宇生荆艾。
白骨不知谁,纵横莫覆盖。
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
茕茕对孤景,怛咤糜肝肺。
登高远眺望,魂神忽飞逝。
奄若寿命尽,旁人相宽大。
为复强视息,虽生何聊赖。
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勖励。
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
人生几何时,怀忧终年岁。
译文
汉末王朝权力失控,董卓专权乱了纲常朝政。
他一心密谋杀君夺位,首先杀害了汉朝的好多贤臣。
然后又焚烧洛阳宗庙宫室,逼迫朝廷西迁旧都长安,挟持幼主以扩张自己的势力。
国内诸侯联盟发动正义之师,希望共同起兵讨伐董卓。
董卓部下李傕、郭汜出兵函谷关东下平原,他们来势凶猛盔甲在阳光下闪着金光。
平原地区的人软弱不强,抵抗不了来犯的北方胡羌。
胡羌乱兵践踏了野外的庄稼,围攻了城池,乱兵所到之处残害的百姓家破人亡。
他们疯狂砍杀不留一人,死人的骸骨相抵交叉。
马边悬挂着男人的头颅,马后捆绑着抢来的妇女。
《后汉书·列女传·董祀妻传》载:“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祀。……后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该诗即为“二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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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愤诗》是一首五言古诗。该诗叙写诗人个体的不幸遭遇和惨痛经历,亦真实地再现了汉末动乱的社会面貌和广大人民的悲惨遭遇。全诗字字泣血,声声啼泪,它的悲愤情绪有典型性,具有史诗的规模和悲剧气氛,富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和强烈的时代色彩,是中国文学史上文人创作的第一首自传体长篇五言叙事诗。
《后汉书·列女传》中说蔡琰“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案,兴平当作初平。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用沈钦韩的说法,已指出此点),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董)祀。……后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其一为五言,其二为骚体。自从苏东坡指出它们的真伪问题之后,主真主伪派各有人在。《悲愤诗》二章见载于《后汉书》蔡琰本传中,主伪派(包括一真一伪派)没有确凿的证据,一般人相信这两首诗是蔡琰所作,其中五言的一首艺术成就远远超过骚体的一首,历代选家多选其五言而遗其骚体
蔡琰,字文姬,又字昭姬。生卒年不详。东汉陈留郡圉县人,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后值因匈奴入侵,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嫁给匈奴人,并生育了两个儿子。十二年后,曹操统一北方,用重金将蔡琰赎回,并将其嫁给董祀。蔡琰同时擅长文学、音乐、书法。《隋书·经籍志》著录有《蔡文姬集》一卷,但已经失传。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历史上记载蔡琰的事迹并不多,但“文姬归汉”的故事却在历朝历代被广为流传。
优孟,故楚之乐人也。长八尺,多辩,常以谈笑讽谏。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啗以枣脯。马病肥死,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左右争之,以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优孟闻之,入殿门。仰天大哭。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彫玉为棺,文梓为椁,楩枫豫章为题凑,发甲卒为穿圹,老弱负土,齐赵陪位于前,韩魏翼卫其后,庙食太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王曰:“寡人之过一至此乎!为之柰何?”优孟曰:“请为大王六畜葬之。以垅灶为椁,铜历为棺,赍以姜枣,荐以木兰,祭以粮稻,衣以火光,葬之于人腹肠。”于是王乃使以马属太官,无令天下久闻也。
楚相孙叔敖知其贤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死,汝必贫困。若往见优孟,言我孙叔敖之子也。”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逢优孟,与言曰:“我,孙叔敖子也。父且死时,属我贫困往见优孟。”优孟曰:“若无远有所之。”即为孙叔敖衣冠,抵掌谈语。岁馀,像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庄王置酒,优孟前为寿。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也,欲以为相。优孟曰:“请归与妇计之,三日而为相。”庄王许之。三日后,优孟复来。王曰:“妇言谓何?”孟曰:“妇言慎无为,楚相不足为也。如孙叔敖之为楚相,尽忠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无立锥之地,贫困负薪以自饮食。必如孙叔敖,不如自杀。”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馀财,不顾耻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安可为也!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不足为也!”于是庄王谢优孟,乃召孙叔敖子,封之寝丘四百户,以奉其祀。后十世不绝。此知可以言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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