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之奇(1607年-1662年),字仲常,号菽子,又号正夫、玉溪。广东揭阳县榕城东门(今广东揭阳市榕城区)人。为南明大臣,历任南明文渊阁大学士加太子太保(相当宰相)兼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率军转战闽粤滇黔抗清,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在广西桂林为清将韦永福所俘,翌年殉国。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节。► 1852篇诗文
孤阴则不生,独阳则不长,故天地配以阴阳;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故人生偶以夫妇。
阴阳和而后雨泽降,夫妇和而后家道成。
夫谓妻曰拙荆,又曰内子;妻称夫曰藁砧,又曰良人。
贺人娶妻,曰荣偕伉俪;留物与妻,曰归遗细君。
受室即是娶妻,纳宠谓人娶妾。正妻谓之嫡,众妾谓之庶。
称人妻曰尊夫人,称人妾曰如夫人。
结发系是初婚,续弦乃是再娶。
妇人重婚曰再醮,男子无偶曰鳏居。
如鼓瑟琴,夫妻好合之谓;琴瑟不调,夫妇反目之词。
牝鸡司晨,比妇人之主事;河东狮吼,讥男子之畏妻。
杀妻求将,吴起何其忍心;蒸藜出妻,曾子善全孝道。
张敞为妻画眉,媚态可哂;董氏为夫封发,贞节堪夸。
冀郤缺夫妻,相敬如宾;陈仲子夫妇,灌园食力。
不弃糟糠,宋弘回光武之语;举案齐眉,梁鸿配孟光之贤。
苏蕙织回文,乐昌分破镜,是夫妇之生离;张瞻炊臼梦,庄子鼓盆歌,是夫妇之死别。
鲍宣之妻,提瓮出汲,雅得顺从之道;齐御之妻,窥御激夫,可称内助之贤。
可怪者买臣之妻,因贫求去,不思覆水难收;可丑者相如之妻,夤夜私奔,但识丝桐有意。
要知身修而后家齐,夫义自然妇顺。
宋二苏氏论六国徒事割地赂秦,自弱、取夷灭,不知坚守纵约;齐、楚、燕、赵不知佐韩、魏以摈秦:以为必如是,而后秦患可纾。
夫后世之所以恶秦者,岂非以其暴邪?以余观之,彼六国者皆欲为秦所为,未可专以罪秦也。当是时,东诸侯之六国也,未有能愈于秦者也;其溺于攻伐,习于虞诈,强食而弱肉者,视秦无异也。兵连祸结,曾无虚岁。向使有擅形便之利如秦者,而又得天助焉。未必不复增一秦也。惟其终不克为秦之所为,是以卒自弱,而取夷灭。当苏秦之始出也,固尝欲用秦,而教之吞天下矣。诚知其易也。使秦过用之,彼其所以为秦谋者,一忧夫张仪也。惟其不用,而转而说六国以纵亲,彼岂不逆知夫纵约之不可保哉?其心特苟以弋一时之富贵,幸终吾身而约不败。其激怒张仪而入之于秦,意可见也,洹水之盟,曾未逾年,而齐、魏之师已为秦出矣。夫张仪之辨说,虽欲以散纵而就衡,顾其言曰,亲昆弟同父母,尚有争钱财,而欲恃诈伪反覆,所以状衰世人之情,非甚谬也。彼六国相图以攻取,相尚以诈力,非有昆弟骨肉之亲,其事又非特财用之细也。而衡人方日挟强秦之威柄,张喙而恐喝之,即贤智如燕昭者,犹且俯首听命,谢过不遑,乃欲责以长保纵亲,以相佐助,岂可得哉!
所以然者,何也?则以误于欲为秦之所为也。六国皆欲为秦之所为,而秦独为之,而遂焉者,所谓得天助云尔。嗟夫!自春秋以来,兵祸日炽;迄乎战国,而生民之荼毒,有不忍言者。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六七君者,肆于人上,日驱无辜之民,胼手胝足、暴骸中野,以终刈于虐乎?其必不尔矣!是故秦不极强,不能灭六国而帝,不帝,则其恶未极,其恶未盈,亦不能以速亡。凡此者,皆天也,亦秦与六国之自为之也。后之论者,何厚于六国,而必为之图存也哉!
曰:“若是,则六国无术以自存乎”曰:“奚为其无术也。焉独存,虽王可也。孟子尝以仁义说梁、齐之君矣,而彼不用也,可慨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