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骆宾王,住在义乌县城北的一个小村子里。村外有一口池塘叫骆家塘。有一天,家中来了一位客人,客人跟着骆宾王走到骆家塘时,指着塘中鹅儿要他以鹅作诗,骆宾王略略思索便创作了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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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诗第一句连用三个“鹅”字,这种反复咏唱方法的使用,表达了诗人对鹅的热爱,增强了感情上的效果。第二句写鹅鸣叫的神态,给人以声声入耳之感。鹅的声音高亢嘹亮,一个“曲”字,把鹅伸长脖子,而且仰头弯曲着嘎嘎嘎地朝天长鸣的形象写得十分生动。这句先写所见,再写所闻,极有层次。
以上是写鹅在陆地上行进中的情形,下面两句则写鹅群到水中悠然自得游泳的情形。诗人用一组对偶句,着重从色彩方面来铺叙鹅群戏水的情况。鹅儿的毛是白的,而江水却是绿的,“白”“绿”对照,鲜明耀眼,这是当句对;同样,鹅掌是红的,而水波是青的,“红”“青”映衬,十分艳丽,这也是当句对。而两句中又“白”“红”相对,“绿
骆宾王(约640年-约684年)字观光,汉族,婺州义乌人(今浙江义乌)。唐初诗人,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合称“初唐四杰”。又与富嘉谟并称“富骆”。高宗永徽中为道王李元庆府属,历武功、长安主簿,仪凤三年,入为侍御史,因事下狱,次年遇赦,调露二年除临海丞,不得志,辞官。有集。骆宾王于武则天光宅元年,为起兵扬州反武则天的徐敬业作《为徐敬业讨武曌檄》,敬业败,亡命不知所之,或云被杀,或云为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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