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承(1537—1601) 明诗人。初名光允,字叔承,晚更名灵岳,字子幻,自号昆仑承山人,吴江人。喜游学,纵游齐、鲁、燕、赵,又入闽赴楚。叔承以其无礼贤下士之实意,赋诗离去。又客大学士李春芳家,嗜酒。春芳有所纂述,常醉卧弗应,久之乃请其归。太仓王锡爵是其布衣之交,对三王并封之议,遗书数千言规劝之,锡爵为此叹服不已。其诗为王世贞兄弟所推崇。曾纵观西苑园内之胜,作汉宫曲数十阕,流传于禁中。著作有《潇湘编》、《吴越游集》、《宫词》、《壮游编》、《蟭螟寄杂录》、《后吴越编》、《荔子编》、《岳色编》、《芙蓉阁遗稿》等。► 150篇诗文
李歌者,霸州人。其母一枝梅,倡也。年十四,母教之歌舞。李艴然曰:“人皆有配偶,我可独为倡耶?”母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与母约曰:“媪能宽我,不脂泽,不荤肉,则可尔;否则有死而已!”母惧,阳从之。
自是缟衣素裳,唯拂掠翠鬟,然姿容如玉雪,望之宛若仙人,愈致其妍。人有招之者,李必询筵中无恶少年乃行。未行,复遣人觇之。人亦熟李行,不敢以亵语加焉。李至,歌道家游仙辞数阕,俨容默坐。或有狎之者,辄拂袖径出,弗少留;他日或再招,必拒不往。
益津县令年颇少,以白金遗其母。欲私之。李持刀入户,以巨木撑柱,骂曰:“吾闻县令为风化首,汝纵不能而忍坏之耶?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乃真贼尔!岂官人耶?汝即来,汝即来吾先杀汝而后自杀尔!”令惊走。
时监州闻其贤,有子方读书,举秀才,聘为之妇,李尚处子也。居数年,天下大乱,夫妇逃难,俱为贼所执。贼悦李有殊色,欲杀其夫而妻之。李抱其夫诟曰:“汝欲杀吾夫即先杀我,我宁死决不从汝作贼也!”贼怒,并杀之。吁!倡犹能有是哉!可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