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诩
(1455—1514)广东南海人,字廷实,号东所。师事陈献章。成化二十年进士。授户部主事,丁忧后,隐居不仕,累荐不起。正德中召为南京通政司参议,谒孝陵而归。其学以自然为宗,求“忘己”、“无欲”,即心观妙,以揆圣人之用。有《白沙遗言纂要》、《南海杂咏》、《东所文集》。
兄弟争雁
刘元卿〔明代〕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二人争之不已,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文宪集·商於子驾豕
宋濂〔明代〕
商於子家贫,无犊以耕,乃牵一大豕驾之而东。大豕不肯就轭,既就复解,终日不能破一畦。宁毋先生过而尤之曰:“子过矣!耕当以牛,以其力之巨能起块也,蹄之坚能陷淖也。豕纵大,安能耕耶?”商於子怒而弗应。
宁毋先生曰:“《诗》不云乎?‘乃造其曹,执豕于牢,’言将以为肴。今子以之代耕,不几颠之倒之乎?吾悯而诏子,子乃反怒而弗答,何也?”商於子曰:“子以予颠之倒之,予亦以子倒之颠之。吾岂不知服田必以牛,亦犹牧吾民者必以贤。不以牛,虽不得田,其害小;不以贤则天下受祸,其害大。子何不以尤我者尤牧民者耶?”宁毋先生顾谓弟子曰:“是盖有激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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