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
瓦器。所以盛酒𤖅。秦人鼔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从缶。
附注@饒炯部首訂:「下象所盛之器,上象蓋,中象畫文,以土作之,故寄音於土;而引借為凡瓦器之大名,如偏旁所从取其義是也。」按: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謂甲骨文下部「凵象器形」,上部「即杵之初文,為聲符」。
瓦器,所㠯盛酒漿,秦人鼔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從缶。
鍇注@臣鍇曰:「《史記》澠池之會,藺相如進盆缶曰:『竊聞秦人善擊缶。』」
段注@《釋器》、《陳風》傳皆云:盎謂之缶。許云:盎,盆也。罌,缶也。似許與《爾雅》說異。缶有小有大。如汲水之缶,葢小者也。如五獻之尊,門外缶大於一石之壷,五𣁬之瓦甒,其大者也。皆可以盛酒𤖅。
段注@鼔之錄切。擊也。《韵會》鼔作擊。李斯傳,廉藺傳,漢楊惲傳皆可證。
段注@字象器形。方九切。三部。俗作缻。
瓦器。所以盛酒𤖅。秦人鼔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从缶。
附注@饒炯部首訂:「下象所盛之器,上象蓋,中象畫文,以土作之,故寄音於土;而引借為凡瓦器之大名,如偏旁所从取其義是也。」按: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謂甲骨文下部「凵象器形」,上部「即杵之初文,為聲符」。
瓦器,所㠯盛酒漿,秦人鼔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從缶。
鍇注@臣鍇曰:「《史記》澠池之會,藺相如進盆缶曰:『竊聞秦人善擊缶。』」
段注@《釋器》、《陳風》傳皆云:盎謂之缶。許云:盎,盆也。罌,缶也。似許與《爾雅》說異。缶有小有大。如汲水之缶,葢小者也。如五獻之尊,門外缶大於一石之壷,五𣁬之瓦甒,其大者也。皆可以盛酒𤖅。
段注@鼔之錄切。擊也。《韵會》鼔作擊。李斯傳,廉藺傳,漢楊惲傳皆可證。
段注@字象器形。方九切。三部。俗作缻。
缶,一种小陶器。用来盛酒浆的器皿。秦地一带的人们习惯用敲打缶来为唱歌打拍子。字形像陶器之形。所有与缶相关的字,都采用“缶”作边旁。
甲骨文之
,由器形
側視而來,上像提耳,下像器容,正像有提耳的器皿。金文二例,頗似甲文之形。戰國文字之
,在器容上多一器蓋,不影響其音、義。篆文之形承自戰國文字之
,省略器蓋,且提耳貫穿器底,完整呈現側面的樣子。隸書、楷書沿之而定體。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