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援前在交趾,还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恶之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缡,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
“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者也。讫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将下车辄切齿,州郡以为言,吾常为寒心,是以不愿子孙效也。”
译文
我的兄长的儿子马严和马敦,都喜欢讥讽议论别人的事,而且爱与侠士结交。我在前往交趾的途中,写信告诫他们:“我希望你们听说了别人的过失,像听见了父母的名字:耳朵可以听见,但嘴中不可以议论。喜欢议论别人的长处和短处,胡乱评论朝廷的法度,这些都是我深恶痛绝的。我宁可死,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孙有这种行为。你们知道我非常厌恶这种行径,这是我一再强调的原因。就像女儿在出嫁前,父母一再告诫的一样,我希望你们不要忘记啊。”
“龙伯高这个人敦厚诚实,说的话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指责的。谦约节俭,又不失威严。我爱护他,敬重他,希望你们向他学习。杜季良这个人是个豪侠,很有正义感,以他人
马严 、马敦兄弟俩是马援二哥马余的儿子。马严7岁时,父亲马余卒于扬州牧任内;8岁时,母亲也辞世西归。两个7、8岁的小孩突遭大变,父母双亡,寄养在时任梧安侯相的表兄曹贡家。汉光武帝建武四年 ( 公元28年 ),马援随刘秀东征,路过梧安,顺将马严兄弟带回洛阳。这时马严已经13岁了。以孝悌传家的马援,将兄子视同己出,严加教诲。此封家书就是经典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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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援的侄子马严、马敦平时喜讥评时政、结交侠客,很令他担忧,虽远在交趾军中,还是写了这封情真意切的信。文章出语恳切,言词之中饱含长辈对晚辈的深情关怀和殷殷期待,所以能产生这样的效果,原因有三。
其一、以“汝曹”称子侄,在文中反复出现,使子侄们在阅读时倍感亲切。不远千里致书教谕,也能收到耳提面命的效果。同一称谓反复出现,固然可使被称者自感受到重视,而更重要的是,作者选用的这一称谓也传达出丰富的信息。古人名、字并行,各有其用。一般长辈称晚辈用名,同辈相称则用字,如果“尔”“汝”相称,往往是不礼貌的,但在特定场合下却又能用以表示亲近,如韩愈《听颖师弹琴》“昵昵儿女语,恩怨
齐助楚攻秦,取曲沃。其后秦欲伐齐,齐、楚之交善,惠王患之,谓张仪曰:“吾欲伐齐,齐、楚方欢,子为寡人虑之,奈何?”张仪曰:“王其为臣约车并币,臣请试之。”张仪南见楚王,曰:“今齐王之罪其于敝邑之王甚厚,敝邑欲伐之,而大国与之欢。大王苟能闭关绝齐,臣请使秦王献商于之地,方六百里。若此,则是北弱齐,西德于秦,而私商于之地以为利也,则此一计而三利俱至。”楚王大说,宣言之于朝廷曰:“不榖得商于之田,方六百里。”群臣闻见者毕贺,陈轸后见,独不贺。楚王曰:“不榖不烦一兵,不伤一人,而得商于之地六百里,寡人自以为智矣,诸士大夫皆贺,子独不贺,何也?”陈轸对曰:“臣见商于之地不可得,而患必至也。”王曰:“何也?”对曰:“夫秦所以重王者,以王有齐也。今地未可得而齐先绝,是楚孤也,秦又何重孤国?且先绝齐后责地,且必受欺于张仪。受欺于张仪,王必惋之。是西生秦患,北绝齐交,则两国兵必至矣。”楚王不听,曰:“吾事善矣!子其弭口无言,以待吾事。”楚王使人绝齐。张仪反,秦使人使齐,齐、秦之交阴合。楚因使一将军受地于秦。张仪知楚绝齐也,乃出见使者曰:“从某至某,广从六里。”使者反报楚王,楚王大怒,欲兴师伐秦。陈轸曰:“伐秦,非计也。王不如因而赂之一名都,与之伐齐,是我亡于秦而取偿于齐也。”楚王不听,遂举兵伐秦。秦与齐合,楚兵大败于杜陵。故楚之土壤士民非削弱,仅以救亡者,计失于陈轸,过听于张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