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多年来,我们一起共事,情好谊笃,如今即将与你们分别了,让人怎能不感伤。
我这一去犹如东流的江水,不知何时才能回归。
夜晚湿冷的雨滴,淅沥落在空旷的台阶上,室内三杯两盏淡酒,促膝话别,彻夜不眠,不知不觉间曙色已跃上窗头。
只好放下各自手中的杯盏,何时咱们还能像现在这样把酒尽欢。
注释
历稔(rěn):历年。
稔:谷熟,谷一熟为一年。
群匹:群朋, 即诗题中的“故游”。
注:泻。
空阶:没有行人,没有行人的夜,可知已是夜深人静。
晓灯:破晓时室内显得暗淡的光。
促膝
此篇《艺文类聚》卷二十九、《文苑英华》卷二百八十六均题作《从镇江州与游故别》,余冠英选注《汉魏六朝诗选》、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等,均误作《从政江州与故游别》。
考何逊从镇江州,共有两次:第一次在公元510年(天监九年)旧历六月,建安王萧伟出为都督江州诸军事、镇南将军、江州(今江西九江)刺史,何逊仍从掌书记。第二次在公元517年(天监十六年)旧历六月,庐陵王萧续出为江州剌史,何逊以记室复随府江州。不久即去世。
据诗意推测,此诗当作于第一次从镇江州时。全诗极力渲染与朋友离别时依恋难舍的情
何逊曾作庐陵王记室,庐陵千军府设在江州(今江西省九江市)。此诗当作于赴江州时。是写他赴任前与故友夜别时的情景。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初为司徒侯霸所辟,举高第,累迁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孙丹为五官掾。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为当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杀道行人,置尸舍内,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杀之。丹宗族亲党三十余人,操兵诣府,称冤叫号。宣以丹前附王莽、虑交通海贼,乃悉收系剧狱,使门下书佐水丘岑尽杀之。青州以其多滥,奏宣考岑,宣坐征诣廷尉。在狱,晨夜讽诵,无忧色。及当出刑,官属具馔送之,宣乃厉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况死乎!”升车而去。时,同刑九人,次应及宣,光武驰使驺骑特原宣刑,且令还狱。遣使者诘宣多杀无辜,宣具以状对,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愿杀臣活岑。使者以闻,有诏左转宣怀令,令青州勿案岑罪。岑官至司隶校尉。
后江夏有剧贼夏喜等寇乱郡境,以宣为江夏太守。到界,移书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贼,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喜等闻,惧,即归降散。外戚阴氏为郡都尉,宣轻慢之,坐免。
后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从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鸣董少平。”
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诏遣使者临视,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帝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以宣尝为二千石,赐艾绶,葬以大夫礼。拜子并为郎中,后官至齐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