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鹭》在《乐府诗集》中属《鼓吹曲辞》。历来对其题旨的理解亦分歧颇大,或谓刺上以利禄驭士,或以为纪祥瑞之颂歌,或以为讽刺时政、抨击谏官失职之作。《朱鹭》古曲与鼓乐相连,而汉乐府《朱鹭》曲尤重在“咏谏鼓”,此或与谏官之道有关。古代朝廷上树立一面大鼓,上面装饰有一只红色的鹭鸟。这面鼓,就是面谏皇帝时用的。朝臣向皇帝进谏时,就要先击鼓。《朱鹭》假借咏鼓,以勉励进谏者要敢于向皇帝尽情吐露忠言。
二年春三月庚午,大司马大将军光薨。诏曰:“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宿卫孝武皇帝三十余年,辅孝昭皇帝十有余年,遭大难,躬秉义,率三公、诸侯、九卿、大夫定万世策,以安宗庙。天下蒸庶,咸以康宁,功德茂盛,朕甚嘉之。复其后世,畴其爵邑,世世毋有所与。功如萧相国。”
夏四月,凤皇集鲁,群鸟从之。大赦天下。
五月,光禄大夫平丘侯王迁有罪,下狱死。
上始亲政事,又思报大将军功德,乃复使乐平侯山领尚书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厚加赏赐,至于子孙,终不改易。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三年春三月,诏曰:“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以化天下。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其秩成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
又曰:“鳏、寡、孤、独、高年、贫困之民,朕所怜也。前下诏假公田,贷种、食。其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二千石严教吏谨视遇,毋令失职。”
令国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
优孟,故楚之乐人也。长八尺,多辩,常以谈笑讽谏。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啗以枣脯。马病肥死,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左右争之,以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优孟闻之,入殿门。仰天大哭。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彫玉为棺,文梓为椁,楩枫豫章为题凑,发甲卒为穿圹,老弱负土,齐赵陪位于前,韩魏翼卫其后,庙食太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王曰:“寡人之过一至此乎!为之柰何?”优孟曰:“请为大王六畜葬之。以垅灶为椁,铜历为棺,赍以姜枣,荐以木兰,祭以粮稻,衣以火光,葬之于人腹肠。”于是王乃使以马属太官,无令天下久闻也。
楚相孙叔敖知其贤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死,汝必贫困。若往见优孟,言我孙叔敖之子也。”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逢优孟,与言曰:“我,孙叔敖子也。父且死时,属我贫困往见优孟。”优孟曰:“若无远有所之。”即为孙叔敖衣冠,抵掌谈语。岁馀,像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庄王置酒,优孟前为寿。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也,欲以为相。优孟曰:“请归与妇计之,三日而为相。”庄王许之。三日后,优孟复来。王曰:“妇言谓何?”孟曰:“妇言慎无为,楚相不足为也。如孙叔敖之为楚相,尽忠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无立锥之地,贫困负薪以自饮食。必如孙叔敖,不如自杀。”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馀财,不顾耻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安可为也!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不足为也!”于是庄王谢优孟,乃召孙叔敖子,封之寝丘四百户,以奉其祀。后十世不绝。此知可以言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