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鹭鸟吃鱼,吃掉后又想吐。鹭鸟以什么为食呢?它在荷茎下进食。是要咽下去呢,还是要吐出来?这得去问击鹭鸟鼓的进谏者,他们究竟是要对皇帝吐露真情,直言进谏呢,还是把有些言语自己咽下去,不说给皇帝听呢?
注释
鱼以乌:指鹭鸟吃鱼,但吃掉鱼后又想吐。
路訾邪:表声音,无义。
食茄下:这句说的是鹭鸟在荷茎下进食。茄,荷茎。
问诛者:诛,一作“谏”。意思是问进谏者。
《朱鹭》在《乐府诗集》中属《鼓吹曲辞》。历来对其题旨的理解亦分歧颇大,或谓刺上以利禄驭士,或以为纪祥瑞之颂歌,或以为讽刺时政、抨击谏官失职之作。《朱鹭》古曲与鼓乐相连,而汉乐府《朱鹭》曲尤重在“咏谏鼓”,此或与谏官之道有关。古代朝廷上树立一面大鼓,上面装饰有一只红色的鹭鸟。这面鼓,就是面谏皇帝时用的。朝臣向皇帝进谏时,就要先击鼓。《朱鹭》假借咏鼓,以勉励进谏者要敢于向皇帝尽情吐露忠言。
《朱鹭》是一首杂言古诗。此诗以不捕鱼的朱鹭为喻,说朱鹭理应到荷叶下去捕鱼,但看不到它去捕鱼,更看不到它把捕获的鱼儿吐给主人,旨在抨击那纵奸养慝的失职的谏官。全诗采用民谣形式,短小活泼,比喻形象而意蕴深厚,形象简明而寓意豁然。
论者或曰:“魏文式段干木之闾,秦兵为之不至,非法度之功;一功特然,不可常行,虽全国有益,非所贵也。”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养三军之士,明赏罚之命,严刑峻法,富国强兵,此法度也。案秦之强,肯为此乎?六国之亡,皆灭于秦兵。六国之兵非不锐,士众之力非不劲也,然而不胜,至于破亡者,强弱不敌,众寡不同,虽明法度,其何益哉?使童子变孟贲之意,孟贲怒之,童子操刃与孟贲战,童子必不胜,力不如也。孟贲怒,而童子修礼尽敬,孟贲不忍犯也。秦之与魏,孟贲之与童子也。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犹童子操刃,孟贲不避也。其尊士式贤者之闾,非徒童子修礼尽敬也。夫力少则修德,兵强则奋威。秦以兵强,威无不胜,却军还众,不犯魏境者,贤干木之操,高魏文之礼也。夫敬贤,弱国之法度,力少之强助也。谓之非法度之功,如何?
高皇帝议欲废太子,吕后患之,即召张子房而取策。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礼之,高祖见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使韩子为吕后议,进不过强谏,退不过劲力。以此自安,取诛之道也,岂徒易哉?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议,犹魏文式段干木之闾,却强秦之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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