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善举
佚名〔未知〕
刘氏者,某乡寡妇也。育一儿,昼则疾耕作于田间,夜则纺织于烛下,竟年如是。邻有贫乏者,刘氏辄以斗升相济。偶有无衣者,刘氏以己之衣遗之。乡里咸称其善。然儿不解,心有憾。母诫之曰:“与人为善,乃为人之本,谁无缓急之事。”母卒三年,刘家大火,屋舍衣物皆尽。乡邻纷纷给其衣物,且为之伐木建第,皆念刘氏之情也。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有一个)姓刘的人,是某一个乡里的寡妇。养育(有)一个孩子,白天在田间努力耕作,晚上在蜡烛下纺织,整年都像这样。邻居中有穷困的人,刘氏就用粮食救济他们。偶尔有没有衣服穿的人,刘氏就把自己的衣服赠送给他们。乡里的人都称她善良。然而她孩子不理解,心里有怨言。母亲告诫他,说:“对别人友善,是做人的根本,谁没有困厄、情势紧迫的时候呢?”刘氏死后三年,刘家遭遇大火,房屋衣物全部被烧光。乡邻不仅给他衣服,并且为他砍树建造房屋,这都是怀念刘氏的恩情!这时刘氏的孩子才明白母亲的善举。
注释
者:......的人
昼:白天。
耕:耕种。
简析
《刘氏善举》是一篇歌颂助人为乐精神的文章。文中描绘了刘氏的善良与勤劳,以及她的善行最终得到回报的故事。刘家儿子通过此事明白了对别人做好事,别人也会回报自己的道理。全文揭示出这样一个朴素的道理:帮助别人也是帮自己。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助人为乐是一件善事,这样才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崔篆平反
佚名〔未知〕
崔篆,汉人也,为郡守,时王莽改制,爪牙遍及各地,严刑峻法,杀戮无辜。篆所至之囚系满狱。篆垂涕曰:“嗟乎,刑法酷烈,乃至于斯!此皆何罪!”遂为之平反,所出二千余人。吏叩头谏曰:“君诚仁者,然今独君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吾无悔,纵杀吾而赎二千人,何悔之有?”吏默然无以应。
义士赵良
佚名〔未知〕
赵良者,燕人也。漂泊江湖,疾恶如仇。一日,途经谢庄,闻有哭声,遂疾步入茅舍,见一少女蓬头垢面,哀甚。义士询之,乃知为某村二恶少所凌辱也,痛不欲生。义士怒不可遏,径自诣某村,索二恶少,责之曰:“汝等何故凌辱无辜少女?”一恶少虎视眈眈曰:“何预尔事?”义士瞋目斥之:“汝非人也,但禽兽耳!”未及恶少出剑,义士之白刃已入其胸,立仆。一恶少伏地求恕,义士斩其耳以示众,儆其不得为非作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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