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有一个)姓刘的人,是某一个乡里的寡妇。养育(有)一个孩子,白天在田间努力耕作,晚上在蜡烛下纺织,整年都像这样。邻居中有穷困的人,刘氏就用粮食救济他们。偶尔有没有衣服穿的人,刘氏就把自己的衣服赠送给他们。乡里的人都称她善良。然而她孩子不理解,心里有怨言。母亲告诫他,说:“对别人友善,是做人的根本,谁没有困厄、情势紧迫的时候呢?”刘氏死后三年,刘家遭遇大火,房屋衣物全部被烧光。乡邻不仅给他衣服,并且为他砍树建造房屋,这都是怀念刘氏的恩情!这时刘氏的孩子才明白母亲的善举。
注释
者:......的人
昼:白天。
耕:耕种。
谢端,晋安侯官人也。少丧父母,为邻人所养。至年十七八,恭谨自守。未有妻,乡人共悯之,愿为娶妇,未得。一日,端于田间得一大螺,以为异物,取以归,贮瓮中,畜之数十日。
端每早至野,还,见其户中有饭饮汤水,如有人为者。数日如此,辄询诸邻人。邻人皆曰未为也。后,端于鸡鸣而出,平旦潜归,于篱外窃窥,见一少女自瓮中出,至灶下燃火。端亟入门,问曰:“新妇从何来,而相为炊?”女大惶惑,欲还瓮中,然已不得,曰:“我,天汉中素女也。天帝哀卿少孤,故使我权为汝守舍。十年之中,使卿富且得妇,自当还去。今吾形已露,不宜复留。留此壳,以贮米谷,常可不乏。”端请留,终不肯。时天忽风雨,倏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