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无相寺赠僧
韩熙载〔五代〕
无相景幽远,山屏四面开。
凭师领鹤去,待我挂冠来。
药为依时采,松宜绕舍栽。
林泉自多兴,不是效刘雷。
韩熙载
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7篇诗文
凤楼春·凤髻绿云丛
欧阳炯〔五代〕
凤髻绿云丛,深掩房栊。锦书通,梦中相见觉来慵,匀面泪,脸珠融。因想玉郎何处去,对淑景谁同?
小楼中,春思无穷。倚栏颙望,暗牵愁绪,柳花飞起东风。斜日照帘,罗幌香冷粉屏空。海棠零落,莺语残红。
隋文帝不赦子
《旧唐书》〔五代〕
隋文帝子秦王俊为并州总管,以奢纵免官。杨素启奏:“王,陛下爱之,请舍其过。”文帝曰:“法不可违。若如公意,吾是王儿之父,非兆人之父,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乎?我安能亏法?”卒不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