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坑伎诗
佚名〔未知〕
百尺竿头望九州,前人田土后人收。
后人收得休欢喜,还有收人在后头。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你在百尺竿头眺望九州,前人拥有的田地被后人据有。
后人据有了也不要欢喜,还有据有后人田地的人在后头。
注释
投坑伎:辽代两人合作杂技之一。据江万里《宣政杂录》载:“有伎者(从事技巧表演的人),以数丈长竿系椅于梢,伎者坐椅上。少顷,下投于小棘坑(散布有蒺藜等尖刺之物的沙土坑)中,无偏颇之失。未投时,念诗曰‘百尺竿头’”云云。
收:据有,占据。
简析
《投坑伎诗》是辽亡国后遗民所作,是辽代留存下来从尚能见到的几首民歌之一,可以看出朴质活泼的特色。此歌是专门配合投坑伎表演的。这种艺人表演前致祝颂语的习俗,宋人尤盛,辽人沿习之;但此诗并非简单的祝颂,其中蕴涵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强中更有强中手”的深刻哲理,也预示辽朝政权的更迭。
纸匠与庖人
佚名〔未知〕
雍正年间,大将军年公,讳羹尧,网罗英杰,凡奇特之士,与博弈、挞鞠,擅一技之长者,靡不收置幕下。有一纸匠,叠纸百千幅于案,以小凿自上而下,刺诸花样,余纸皆遍,而独留极下一纸,无纤微凿痕,斯已奇矣!又有一庖人,裸人肩背作几案,置生豚一二斤其上,挥双刀,杂沓剁之,旁观者咸惊诧失声。及肉成糜,而背无毫发伤,更为奇。
焚猪见真情
佚名〔未知〕
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田螺姑娘·节选
《搜神后记》〔未知〕
谢端,晋安侯官人也。少丧父母,为邻人所养。至年十七八,恭谨自守。未有妻,乡人共悯之,愿为娶妇,未得。一日,端于田间得一大螺,以为异物,取以归,贮瓮中,畜之数十日。
端每早至野,还,见其户中有饭饮汤水,如有人为者。数日如此,辄询诸邻人。邻人皆曰未为也。后,端于鸡鸣而出,平旦潜归,于篱外窃窥,见一少女自瓮中出,至灶下燃火。端亟入门,问曰:“新妇从何来,而相为炊?”女大惶惑,欲还瓮中,然已不得,曰:“我,天汉中素女也。天帝哀卿少孤,故使我权为汝守舍。十年之中,使卿富且得妇,自当还去。今吾形已露,不宜复留。留此壳,以贮米谷,常可不乏。”端请留,终不肯。时天忽风雨,倏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