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坑伎诗
佚名〔未知〕
百尺竿头望九州,前人田土后人收。
后人收得休欢喜,还有收人在后头。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你在百尺竿头眺望九州,前人拥有的田地被后人据有。
后人据有了也不要欢喜,还有据有后人田地的人在后头。
注释
投坑伎:辽代两人合作杂技之一。据江万里《宣政杂录》载:“有伎者(从事技巧表演的人),以数丈长竿系椅于梢,伎者坐椅上。少顷,下投于小棘坑(散布有蒺藜等尖刺之物的沙土坑)中,无偏颇之失。未投时,念诗曰‘百尺竿头’”云云。
收:据有,占据。
简析
《投坑伎诗》是辽亡国后遗民所作,是辽代留存下来从尚能见到的几首民歌之一,可以看出朴质活泼的特色。此歌是专门配合投坑伎表演的。这种艺人表演前致祝颂语的习俗,宋人尤盛,辽人沿习之;但此诗并非简单的祝颂,其中蕴涵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强中更有强中手”的深刻哲理,也预示辽朝政权的更迭。
刘弇遇东坡
佚名〔未知〕
刘伟明弇少以才学自负,擢高第,中词科,意气自得,下视同辈。绍圣初,因游一禅刹,时东坡谪岭南,道庐驶,亦来游,因相遇,互问爵里姓氏,伟明遽对曰:“庐陵刘弇。”盖伟明初不知其为东坡。自谓名不下人,欲以折服之也。乃复问东坡所从来。公徐应曰:“罪人苏轼。”伟明始大惊,逡还,致敬曰:“不意乃见所畏”。东坡亦嘉其才气,相与剧谈而去。
焚猪见真情
佚名〔未知〕
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韩琦大度
佚名〔未知〕
韩魏公在大名日,有人献玉盏二只,云耕者入坏冢而得,表里无纤瑕可指,真绝宝也。公以百金答之,尤为宝玩。乃开醇召漕使显官,特设一卓,覆以绣衣,致玉盏其上,且将用之酌酒,遍劝坐客。俄为吏将误触台倒,玉盏俱碎,坐客皆愕然,吏将伏地待罪。公神色不动,笑谓坐客曰:“物破亦自有时。”谓吏将曰:“汝误也,非故也,何罪之有?”公之量宽大重厚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