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居八首 其七
张煌言〔明代〕
十洲曾卜筑,师过化为薪;荆棘任公宅,蓬蒿夸父津。
老麖避客去,旧犬逐人亲。不忍乖初服,茅檐又日新。
张煌言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507篇诗文 ► 44条名句
文宪集·商於子驾豕
宋濂〔明代〕
商於子家贫,无犊以耕,乃牵一大豕驾之而东。大豕不肯就轭,既就复解,终日不能破一畦。宁毋先生过而尤之曰:“子过矣!耕当以牛,以其力之巨能起块也,蹄之坚能陷淖也。豕纵大,安能耕耶?”商於子怒而弗应。
宁毋先生曰:“《诗》不云乎?‘乃造其曹,执豕于牢,’言将以为肴。今子以之代耕,不几颠之倒之乎?吾悯而诏子,子乃反怒而弗答,何也?”商於子曰:“子以予颠之倒之,予亦以子倒之颠之。吾岂不知服田必以牛,亦犹牧吾民者必以贤。不以牛,虽不得田,其害小;不以贤则天下受祸,其害大。子何不以尤我者尤牧民者耶?”宁毋先生顾谓弟子曰:“是盖有激者也。”
兄弟争雁
刘元卿〔明代〕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二人争之不已,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