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阳关与故国相隔万里之遥,年年盼望却至今不能南归。
只有黄河岸边南来的大雁,秋天一到仍可以自由南飞。
注释
庾信有《咏怀二十七首》,这首诗篇原列第七首。周尚书:即周弘正(496—574),字思行,汝南安城(今河南平舆县)人,周颚之孙。梁元帝时为左户尚书,魏平江陵,逃归建业。
阳关:在今甘肃敦煌市西,汉朝时地属边陲,这里代指长安。万里:指长安与南朝相去甚远。
一人:庾(yǔ)信自指。
河:指黄河。
南向:向着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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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开头写自己独留长安不得南返的悲哀。阳关,在今甘肃敦煌县西南,自古与玉门关同为通往西域的必经之地。庾信在这里是借用,因为阳关已成了“大道”的代称,如同我们把“阳关道”与“独木桥”对举。诗中的“阳关万里道”是喻指长安与金陵之间的交通要道。下旬“不见一人归”的“一人”指庾信自己而言,这二句说在长安至金陵的阳关大道上,有多少南北流离之士已经归还故国了。只有我一人不能归故土,这是令人伤心的事。
“惟有河边雁,秋来南向飞”两句,“河边雁”喻指友人周弘正,这不是眼前的实景,而是一种虚拟,是庾信的内心感觉借助外物的一种表现形式。前已指出,庾、周分别是在早春,这时不可能出现秋雁
庾信与周弘正曾同在梁朝为臣,江陵失陷之日,大批江南名士如王褒、王克、沈炯等,都被俘送长安。560年,周、陈南北通好,陈朝即要求北周放还王褒、庾信等十数人,但是别人都陆续遣归了,只有王褒、庾信羁留不遣。周弘正南归时庾信赠诗相送,这是其中的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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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