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武维周,世有哲永。三后在天,永配于京。
永配于京,世德作求。永言配命,成永之孚。
成永之孚,媚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
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
昭兹来许,绳其祖武。於万斯年,受天之祜。
受天之祜,四方来贺。於万斯年,不遐有佐。
译文
后能继前惟周邦,世代有王都圣明。三位先王灵在天,武王配天居镐京。
武王配天居镐京,德行能够匹先祖。上应天命真长久,成王也令人信服。
成王也令人信服,足为人间好榜样。孝顺祖宗德泽长,德泽长久法先王。
爱戴天子这一人,能将美德来承应。孝顺祖宗德泽长,光明显耀好后进。
光明显耀好后进,遵循祖先的足迹。基业长达千万年,天赐洪福享受起。
天赐洪福享受起,四方诸侯来祝贺。基业长达千万年,那愁没人来辅佐。
注释
下武:在后继承。下,后;武,继承。
世:代。哲王:贤明智慧的君主。
三后:指周的三位
《毛诗序》云:“《下武》,继文也,武王有圣德,复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焉。”郑笺云:“继文者,继文王之业而成之。”陈奂《诗毛氏传疏》补充说明:“文,文德也。文王以上,世有文德,武王继之,是之谓继文。”宋代自吕祖谦、朱熹以后,释《下武》另有说法,如严粲《诗缉》、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或以为下武乃不尚武,有偃武之意,或以为下武即世修文德,以武为下。清代的经学家解此诗,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戴震《诗经补注》、胡承珙《毛诗后笺》等均坚守毛、郑之说,而翁方纲《诗附记》、桂馥《札朴》等则赞同宋儒之说。按验诗歌文本,毛、郑之说不误,“不尚武”、“以武为下”云云,过于迂远,不可信。今人陈子展《诗经
此诗是为赞美周武王、周成王等能继承先王德业而作。陈子展《诗经直解》:“《下武》,康王即位,诸侯来贺,歌颂先世太王、王季、成王之德,并及康王善继善述之孝而作。此诗如非史臣之笔,则为贺者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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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夫差起师伐越,越王勾践起师逆之江。
大夫种乃献谋曰:“夫吴之与越,唯天所授,王其无庸战。夫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而未尝有所挫也。夫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胜未可成。夫谋必素见成事焉,而后履之,不可以授命。王不如设戎,约辞行成,以喜其民,以广侈吴王之心。吾以卜之于天,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将必宽然有伯诸侯之心焉;既罢弊其民,而天夺之食,安受其烬,乃无有命矣。”
越王许诺,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使下臣郢,不敢显然布币行礼,敢私告于下执事曰:‘昔者,越国见祸,得罪于天王,天王亲趋玉趾,以心孤勾践,而又宥赦之。君王之于越也,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孤不敢忘天灾,其敢忘君王之大赐乎?今勾践申祸无良,草鄙之人,敢忘天王之大德,而思边陲之小怨,以重得罪于下执事?勾践用帅二三之老,亲委重罪,顿颡于边。今君王不察,盛怒属兵,将残伐越国。越国固贡献之邑也,君王不以鞭箠使之,而辱军士,使寇令焉!勾践请盟。一介嫡女,执箕帚以晐姓于王宫;一介嫡男,奉盘匜以随诸御。春秋贡献,不解于王府。天王岂辱裁之?亦征诸侯之礼也。’”
夫谚曰:“‘狐埋之而狐搰之,是以无成功。’今天王既封殖越国,以明闻于天下,而又刈亡之,是天王之无成劳也。虽四方之诸侯,则何实以事吴?敢使下臣尽辞,唯天王秉利度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