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武维周,世有哲王。三后在天,王配于京。
王配于京,世德作求。永言配命,成王之孚。
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
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
昭兹来许,绳其祖武。於万斯年,受天之祜。
受天之祜,四方来贺。於万斯年,不遐有佐。
译文
后能继前惟周邦,世代有王都圣明。三位先王灵在天,武王配天居镐京。
武王配天居镐京,德行能够匹先祖。上应天命真长久,成王也令人信服。
成王也令人信服,足为人间好榜样。孝顺祖宗德泽长,德泽长久法先王。
爱戴天子这一人,能将美德来承应。孝顺祖宗德泽长,光明显耀好后进。
光明显耀好后进,遵循祖先的足迹。基业长达千万年,天赐洪福享受起。
天赐洪福享受起,四方诸侯来祝贺。基业长达千万年,那愁没人来辅佐。
注释
下武:在后继承。下,后;武,继承。
世:代。哲王:贤明智慧的君主。
三后:指周的三位
《毛诗序》云:“《下武》,继文也,武王有圣德,复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焉。”郑笺云:“继文者,继文王之业而成之。”陈奂《诗毛氏传疏》补充说明:“文,文德也。文王以上,世有文德,武王继之,是之谓继文。”宋代自吕祖谦、朱熹以后,释《下武》另有说法,如严粲《诗缉》、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或以为下武乃不尚武,有偃武之意,或以为下武即世修文德,以武为下。清代的经学家解此诗,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戴震《诗经补注》、胡承珙《毛诗后笺》等均坚守毛、郑之说,而翁方纲《诗附记》、桂馥《札朴》等则赞同宋儒之说。按验诗歌文本,毛、郑之说不误,“不尚武”、“以武为下”云云,过于迂远,不可信。今人陈子展《诗经
此诗是为赞美周武王、周成王等能继承先王德业而作。陈子展《诗经直解》:“《下武》,康王即位,诸侯来贺,歌颂先世太王、王季、成王之德,并及康王善继善述之孝而作。此诗如非史臣之笔,则为贺者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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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黄帝言曰:“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尧有子十人,不与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与其子而授禹;至公也。
晋平公问于祁黄羊曰:“南阳无令,其谁可而为之?”祁黄羊对曰:“解狐可。”平公曰:“解狐非子之仇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仇也。”平公曰:“善。”遂用之,国人称善焉。居有间,平公又问祁黄羊曰:“国无尉,其谁可而为之?”对曰:“午可。”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子也。”平公曰:“善。”又遂用之。国人称善焉。孔子闻之曰:“善哉!祁黄羊之论也,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谓公矣。
墨者有巨子腹䵍,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尊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
庖人调和而弗敢食,故可以为庖。若使庖人调和而食之,则不可以为庖矣。王伯之君亦然,诛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贤者,故可以为王伯;若使王伯之君诛暴而私之,则亦不可以为王伯矣。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召公告曰 一作:召公告王曰)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犹其有原隰衍沃也 一作: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
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