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武维周,世有哲王。三后在天,王配于京。
王配于京,世德作求。永言配命,成王之孚。
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
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
昭兹来许,绳其祖武。於万斯年,受天之祜。
受天之祜,四方来贺。於万斯年,不遐有佐。
译文
后能继前惟周邦,世代有王都圣明。三位先王灵在天,武王配天居镐京。
武王配天居镐京,德行能够匹先祖。上应天命真长久,成王也令人信服。
成王也令人信服,足为人间好榜样。孝顺祖宗德泽长,德泽长久法先王。
爱戴天子这一人,能将美德来承应。孝顺祖宗德泽长,光明显耀好后进。
光明显耀好后进,遵循祖先的足迹。基业长达千万年,天赐洪福享受起。
天赐洪福享受起,四方诸侯来祝贺。基业长达千万年,那愁没人来辅佐。
注释
下武:在后继承。下,后;武,继承。
世:代。哲王:贤明智慧的君主。
三后:指周的三位
此诗是为赞美周武王、周成王等能继承先王德业而作。陈子展《诗经直解》:“《下武》,康王即位,诸侯来贺,歌颂先世太王、王季、成王之德,并及康王善继善述之孝而作。此诗如非史臣之笔,则为贺者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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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武》是一首四言诗,是在大型宴会上唱的雅歌。全诗六章,第一章先说周朝世代有明主,接着赞颂周太王、王季、周文王与周武王;第二章上二句赞颂周武王,下二句赞颂周成王;第三章赞颂周成王能效法先人;第四、第五章赞颂周康王能继承祖德;第六章以四方诸侯来贺作结。全诗结构整饬严谨,层层递进,有条不紊;创造了一种被后人称之为“顶针”的修辞方法,表现出流美谐婉的节奏,使本来刻板的颂歌变得优美谐和。
《毛诗序》云:“《下武》,继文也,武王有圣德,复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焉。”郑笺云:“继文者,继文王之业而成之。”陈奂《诗毛氏传疏》补充说明:“文,文德也。文王以上,世有文德,武王继之,是之谓继文。”宋代自吕祖谦、朱熹以后,释《下武》另有说法,如严粲《诗缉》、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或以为下武乃不尚武,有偃武之意,或以为下武即世修文德,以武为下。清代的经学家解此诗,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戴震《诗经补注》、胡承珙《毛诗后笺》等均坚守毛、郑之说,而翁方纲《诗附记》、桂馥《札朴》等则赞同宋儒之说。按验诗歌文本,毛、郑之说不误,“不尚武”、“以武为下”云云,过于迂远,不可信。今人陈子展《诗经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国富而粟多也。夫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今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
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者也,而上征暴急无时,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耕耨者有时,而泽不必足,则民倍贷以取庸矣。秋籴以五,春粜以束,是又倍贷也。故以上之证而倍取于民者四,关市之租,府库之征粟十一,厮舆之事,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夫以一民养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民无积也。
嵩山之东,河汝之间,蚤生而晚杀,五谷之所蕃孰也,四种而五获。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农夫以粥子者,上无术以均之也。故先王使农、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则田垦,奸巧不生。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奸巧不生则民治。富而治,此王之道也。
不生粟之国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归也;粟也者,财之所归也;粟也者,地之所归也。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参徙成国。舜非严刑罚重禁令,而民归之矣,去者必害,从者必利也。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众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此务粟之功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战不必胜,守不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此由不利农少粟之害也。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有人之涂,治国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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