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上见数渔舟为公卒所窘
袁宏道〔明代〕
钓竿拂晓霜,衣薄芦花絮。
一亩不籍官,也被官差去。
袁宏道
袁宏道(1568~1610)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汉族,荆州公安(今属湖北公安)人。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称“公安三袁”。► 1667篇诗文 ► 253条名句
田登为郡守
《古今谭概》〔明代〕
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张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齐桓公因鲍叔之荐
《智囊全集》〔明代〕
齐桓公因鲍叔之荐,使人请管仲于鲁,施伯曰:“是固将用之也。夷吾用于齐,则鲁危矣!不如杀而以尸授之。”鲁君欲杀管仲,使人曰:“寡君欲亲以为戮,如得尸,犹未得也!”乃束缚而槛之,使役人载而送之齐。管子恐鲁之追而杀之也,欲速至齐,因谓役人曰:“我为汝唱,汝为我和。”其所唱适宜走,役人不倦,而取道甚速。管仲遂于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