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从前有个人,丢失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观察那人走路的样子,像是偷斧子的;看那人的神色表情,也像是偷斧子的;听他的言谈话语,更像是偷斧子的,那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像偷斧子的。
不久之后,丢斧子的人在山谷里掘出了那把斧子,再留心察看邻居家的儿子,就觉得他无论是神态还动作都不像偷斧子的了。
变的不是邻居的儿子,而是自己的心态。变的原因也没有其他,是被偏见所蒙蔽。
注释
亡:丢失。
意:怀疑。
视:看。
行步:行走
颜色:脸上的神色表情。
俄而:不
此文生动揭示了主观偏见对人的判断产生的巨大影响。起初,失斧者因先入为主的猜疑,将邻居之子的一举一动都视为偷斧的表现,体现了心理暗示下的认知扭曲;而找到斧头后,同样的行为举止却不再被视作偷窃,是真相大白后认知的逆转。故事结尾指出,变化的不是邻居之子,而是失斧者的心态,这归因于内心的偏见与无端指责。这则寓言故事警示人们应避免主观臆断,处理事情、考虑问题、判断是非,都应该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
列子(大约公元前450年—公元前375年即战国年间,享年75岁),战国前期道家代表人物。名寇,又名御寇(“列子”是后人对他的尊称),华夏族,周朝郑国圃田(今河南省郑州市)人,古帝王列山氏之后。先秦天下十豪之一,著名的道学者、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教育家。对后世哲学、美学、文学、科技、养生、乐曲、宗教影响非常深远。著有《列子》,其学说本于黄帝老子,归同于老、庄。创立了先秦哲学学派贵虚学派(列子学)。是介于老子与庄子之间道家学派承前启后的重要传承人物。
经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析。
公会宋公于夫钟。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鬥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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