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华阳王外兵诗
沈约〔南北朝〕
餐玉驻年龄。
吞霞反容质。
眇识青丘树。
回见扶桑日。
烂熳蜃云舒。
嵚崟山海出。
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顾欢勤学
《南齐书》〔南北朝〕
顾欢字景怡,吴郡盐官人。欢年六七岁,父使驱田中雀,欢作《黄雀赋》而归,雀食过半,父怒,欲挞之,见赋乃止。乡中有学舍,欢贫,无以受业,于舍壁后倚听,无遗亡者。八岁,诵《孝经》《诗》《论》。及长,笃志好学。母年老,躬耕读书,夜则然糠自照。同郡顾恺之临县,见而异之,遣诸子与游,及孙宪之,并受经句。
梁鸿尚节
范晔〔南北朝〕
梁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尝误遗火,延及他舍。乃寻访烧者,问所失财物,悉推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因为执勤不解。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鸿,还其豕,鸿不受。
阮步兵
颜延之〔南北朝〕
阮公虽沦迹,识密鉴亦洞。
沉醉似埋照,寓词类托讽。
长啸若怀人,越礼自惊众。
物故不可论,途穷能无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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