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披着衣服走出闺房,懒洋洋的走到房屋正中。
独自一人在屋内是多么寂寞,出来看见绿草满布庭院台阶。
有个缝隙就会产生风,凉风一起百鸟就会向南飞去。
现在是春天我怎能忘,你肯定也与我一样心存忧伤。
夫君你离家身在远方,剩下我自己孤独恐慌。
相逢再欢聚确是很难,就像芝兰开花后不会再重新绽放。
时间很多人常会嫌弃旧日所爱,你是否还像当年那样?
我嫁你如同女萝依附着松,更像那浮萍飘在水上。
自从嫁人我就很谨慎,无论什么时候都不敢失误反常。
如果你真能始终眷顾,就请继续审察我的情意。
《杂诗七首·其七》是一首五言古诗。诗的前六句在点明人物身份、以“逍遥”写其徘徊户前百无聊赖的情态之后,展开了对女子所处环境的描写;后十四句自然地转入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表白自己当为君坚守情操、守身如玉,并希望对方始终如一的恩爱,永远不要辜负自己的深情。这首诗将弃妇的遭遇和心理写得如此细致入微、真切动人,与诗人长期被弃置的处境有着密切关系。
这首诗是曹植《杂诗七首》中的最后一首。作者采用了他写这类题材常用的手法,即先以第三人称交代人物,渲染气氛,而后改用第一人称代其设言。这样写既使手法富于变化,又可以从不同角度使得人物形象得到深化。
这首诗一共分为两层。
开篇六句为第一层。在以“中闺”点明人物身份、以“逍遥”写其徘徊户前百无聊赖的情态之后,展开了对闺中女子所处环境的描写。“闲房何寂寞,绿草被阶庭。空室自生风,百鸟翔南征。”从室内写到室外,从所见写到所感,渲染出凄清落寞的氛围,有力地衬托出人物孤寂凄凉的况味。这里描写的景物,不论是“寂寞”的“闲房”,还是被满“绿草”的“阶庭”,抑或是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悠悠我祖,爰自陶唐。
邈焉虞宾,历世重光。
御龙勤夏,豕韦翼商。
穆穆司徒,厥族以昌。
纷纷战国,漠漠衰周。
凤隐于林,幽人在丘。
逸虬绕云,奔鲸骇流。
天集有汉,眷予愍侯。
於赫愍侯,运当攀龙。
抚剑风迈,显兹武功。
书誓河山,启土开封。
亹亹丞相,允迪前踪。
浑浑长源,蔚蔚洪柯。
群川载导,众条载罗。
时有语默,运因隆窊。
在我中晋,业融长沙。
桓桓长沙,伊勋伊德。
天子畴我,专征南国。
功遂辞归,临宠不忒。
孰谓斯心,而近可得。
肃矣我祖,慎终如始。
直方二台,惠和千里。
於皇仁考,淡焉虚止。
寄迹风云,冥兹愠喜。
嗟余寡陋,瞻望弗及。
顾惭华鬓,负影只立。
三千之罪,无后为急。
我诚念哉,呱闻尔泣。
卜云嘉日,占亦良时。
名汝曰俨,字汝求思。
温恭朝夕,念兹在兹。
尚想孔伋,庶其企而!
厉夜生子,遽而求火。
凡百有心,奚特于我!
既见其生,实欲其可。
人亦有言,斯情无假。
日居月诸,渐免于孩。
福不虚至,祸亦易来。
夙兴夜寐,愿尔斯才。
尔之不才,亦已焉哉!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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