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日任公祖邀登金山次韵呈谢
林熙春〔明代〕
使节光摇粤水濆,重阳风物有前矄。榻悬峰顶情无限,帽落樽前兴不群。
词客千秋分白雪,归人三径傍卿云。茱萸酒罢浑天净,可但瀛城瑞色氲。
林熙春
林熙春,字志和,号仰晋,生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海阳龙溪宝陇村(今潮安庵埠)人。出生后父母相继亡故,家境中落,全凭嫂嫂抚养成人。但据志书所载,林熙春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中进士后,授四川巴陵县令,不久即“以内艰归”。所谓“内艰”,即母丧(按,俗称父丧为外艰,母丧为内艰,统称丁忧,丁艰)。据此,乃母似应逝于他登第授官之后。当然,这也不排除林熙春视嫂为娘的可能。据称,林熙春为报答嫂恩,登第后还特为其嫂在屋旁挖塘放养乌耳鳗,抵今池塘尚在。
蝶恋花·衰柳
王夫之〔明代〕
为问西风因底怨?百转千回,苦要情丝断。叶叶飘零都不管,回塘早似天涯远。
阵阵寒鸦飞影乱。总趁斜阳,谁肯还留恋?梦里鹅黄拖锦线,春光难借寒蝉唤。
虎之力
刘基〔明代〕
虎之力,于人不啻倍也。虎利其爪牙,而人无之,又倍其力焉。则人之食于虎也,无怪矣。然虎之食人不恒见,而虎之皮人常寝处之,何哉?虎用力,人用智;虎自用其爪牙,而人用物。故力之用一,而智之用百;爪牙之用各一,而物之用百,以一敌百,虽猛必不胜。故人之为虎食者,有智与物而不能用者也。是故天下之用力而不用智,与自用而不用人者,皆虎之类也。其为人获而寝处其皮也,何足怪哉!
田登为郡守
《古今谭概》〔明代〕
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张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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