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好像那荒野里孤生的野竹,希望能在大山谷里找到依靠的伴侣。
你我刚刚新婚你便远赴他乡,犹如菟丝附女萝的我,仍感孤独而无依靠。
菟丝有繁盛也有枯萎的时候,夫妻也应该会要有俩相厮守的时宜。
我远离家乡千里来与你结婚,正是新婚恩爱时你却离我远赴他乡。
相思苦岁月摧人老青春有限,多麼的盼望夫君功成名就早日归来。
我自喻是朴素纯情的蕙兰花,正是含苞待放楚楚怜人盼君早采撷。
怕过了时节你还不归来采撷,那秋雨飒风中将随著秋草般的凋谢。
你信守高节而爱情坚贞不渝,那我就只有守著相思苦苦的等著你。
注释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竹而曰“孤生”以喻其孑孑孤立而无依靠,“冉冉”是女子自寓柔弱。竹结根之处是大山,又在山阿之处,可以避风,这是以山比喻男方。《文选》李善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
“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菟丝)和女萝是两种蔓生植物,其茎蔓互相牵缠,比喻两个生命的结合。《文选》五臣注:“菟丝女萝并草,有蔓而密,言结婚情如此。”从下文看来,菟丝是女子的自喻,女萝是比喻男方。“为新婚”不一定是已经结了婚。清方廷珪《文选集成》说,此是“媒妁成言之始”而“非嫁时”。“为新婚”可能是指已经订了婚,但还没有迎娶。
“兔丝生
《冉冉孤生竹》是《古诗十九首》之一。《古诗十九首》大约是东汉后期作品。至于《冉冉孤生竹》的具体创作时间则难以考证。有人认为此诗是婚后夫有远行,妻子怨别之作;也有人认为此诗是写一对男女已有成约而尚未成婚,男方迟迟不来迎娶,女方遂有种种疑虑哀伤,作出这首感情细腻曲折之诗。
景公问晏子曰:“吾欲服圣王之服,居圣王之室,如此,则诸侯其至乎?晏子对曰:“法其节俭则可;法其服,居其室,无益也。三王不同服而王,非以服致诸侯也,诚于爱民,果于行善,天下怀其德而归其义,若其衣服节俭而众说也。夫冠足以修敬不务其饰衣足以掩形御寒不务其美身服不杂彩首服不镂刻。古者尝有处橧巢窟穴而不恶,予而不取,天下不朝其室,而共归其仁。及三代作服,为益敬也,首服足以修敬,而不重也,身服足以行洁,而不害于动作。服之轻重便于身,用财之费顺于民。其不为橧巢者,以避风也;其不为窟穴者,以避湿也。是故明堂之制,下之润湿,不能及也;上之寒暑,不能入也。土事不文,木事不镂,示民知节也。及其衰也,衣服之侈过足以敬,宫室之美过避润湿,用力甚多,用财甚费,与民为仇。今君欲法圣王之服,不法其制,若法其节俭也,则虽未成治,庶其有益也。今君穷台榭之高,极污池之深而不止,务于刻镂之巧,文章之观而不厌,则亦与民而仇矣。若臣之虑,恐国之危,而公不平也。公乃愿致诸侯,不亦难乎!公之言过矣。”
景公禄晏子以平阴与槀邑。晏子辞曰:“吾君好治宫室,民之力敝矣;又好盘游玩好,以饬女子,民之财竭矣;又好兴师,民之死近矣。弊其力,竭其财,近其死,下之疾其上甚矣!此婴之所为不敢受也。”公曰:“是则可矣。虽然,君子独不欲富与贵乎?”晏子曰:“婴闻为人臣者,先君后身,安国而度家,宗君而处身,曷为独不欲富与贵也!”公曰:“然则曷以禄夫子?”晏子对曰:“君商渔盐”,关市讥而不征;耕者十取一焉;弛刑罚,若死者刑,若刑者罚,若罚者免。若此三言者, 婴之禄,君之利也。公曰:“此三言者,寡人无事焉,请以从夫子。”公既行若三言,使人问大国,大国之君曰:“齐安矣。”使人问小国,小国之君曰:“齐不加我矣。”
夫儒生,礼义也;耕战,饮食也。贵耕战而贱儒生,是弃礼义求饮食也。使礼义废,纲纪败,上下乱而阴阳缪,水旱失时,五谷不登,万民饥死,农不得耕,士不得战也。子贡去告朔之饩羊,孔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子贡恶费羊,孔子重废礼也。故以旧防为无益而去之,必有水灾;以旧礼为无补而去之,必有乱患。儒者之在世,礼义之旧防也,有之无益,无之有损。庠序之设,自古有之。重本尊始,故立官置吏。官不可废,道不可弃。儒生,道官之吏也,以为无益而废之,是弃道也。夫道无成效於人,成效者须道而成。然足蹈路而行,所蹈之路,须不蹈者。身须手足而动,待不动者。故事或无益,而益者须之;无效,而效者待之。儒生,耕战所须待也,弃而不存,如何也?
韩子非儒,谓之无益有损,盖谓俗儒无行操,举措不重礼,以儒名而俗行,以实学而伪说,贪官尊荣,故不足贵。夫志洁行显,不徇爵禄,去卿相之位若脱躧者,居位治职,功虽不立,此礼义为业者也。国之所以存者,礼义也。民无礼义,倾国危主。今儒者之操,重礼爱义,率无礼义士,激无义之人。人民为善,爱其主上,此亦有益也。闻伯夷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闻柳下惠风者,薄夫敦,鄙夫宽。此上化也,非人所见。
段干木阖门不出,魏文敬之,表式其闾,秦军闻之,卒不攻魏。使魏无干木,秦兵入境,境土危亡。秦,强国也,兵无不胜,兵加於魏,魏国必破,三军兵顿,流血千里。今魏文式阖门之士,却强秦之兵,全魏国之境,济三军之众,功莫大焉,赏莫先焉。
齐有高节之士,曰狂谲、华士,二人昆弟也,义不降志,不仕非其主。太公封於齐,以此二子解沮齐众,开不为上用之路,同时诛之。韩子善之,以为二子无益而有损也。
夫狂谲、华士,段干木之类也,太公诛之,无所却到;魏文侯式之,却强秦而全魏。功孰大者?使韩子善干木阖门高节,魏文式之,是也;狂谲、华士之操,干木之节也,善太公诛之,非也。使韩子非干木之行,下魏文之式,则干木以此行而有益,魏文用式之道为有功;是韩子不赏功尊有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