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好像那荒野里孤生的野竹,希望能在大山谷里找到依靠的伴侣。
你我刚刚新婚你便远赴他乡,犹如菟丝附女萝的我,仍感孤独而无依靠。
菟丝有繁盛也有枯萎的时候,夫妻也应该会要有俩相厮守的时宜。
我远离家乡千里来与你结婚,正是新婚恩爱时你却离我远赴他乡。
相思苦岁月摧人老青春有限,多麼的盼望夫君功成名就早日归来。
我自喻是朴素纯情的蕙兰花,正是含苞待放楚楚怜人盼君早采撷。
怕过了时节你还不归来采撷,那秋雨飒风中将随著秋草般的凋谢。
你信守高节而爱情坚贞不渝,那我就只有守著相思苦苦的等著你。
注释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竹而曰“孤生”以喻其孑孑孤立而无依靠,“冉冉”是女子自寓柔弱。竹结根之处是大山,又在山阿之处,可以避风,这是以山比喻男方。《文选》李善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
“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菟丝)和女萝是两种蔓生植物,其茎蔓互相牵缠,比喻两个生命的结合。《文选》五臣注:“菟丝女萝并草,有蔓而密,言结婚情如此。”从下文看来,菟丝是女子的自喻,女萝是比喻男方。“为新婚”不一定是已经结了婚。清方廷珪《文选集成》说,此是“媒妁成言之始”而“非嫁时”。“为新婚”可能是指已经订了婚,但还没有迎娶。
“兔丝生
《冉冉孤生竹》是《古诗十九首》之一。《古诗十九首》大约是东汉后期作品。至于《冉冉孤生竹》的具体创作时间则难以考证。有人认为此诗是婚后夫有远行,妻子怨别之作;也有人认为此诗是写一对男女已有成约而尚未成婚,男方迟迟不来迎娶,女方遂有种种疑虑哀伤,作出这首感情细腻曲折之诗。
唯夫蝉之清素兮,潜厥类乎太阴。在盛阳之仲夏兮,始游豫乎芳林。实澹泊而寡欲兮,独怡乐而长吟。声皦皦而弥厉兮,似贞士之介心。内含和而弗食兮,与众物而无求。栖高枝而仰首兮,漱朝露之清流。隐柔桑之稠叶兮,快啁号以遁暑。苦黄雀之作害兮,患螳螂之劲斧。冀飘翔而远托兮,毒蜘蛛之网罟。欲降身而卑窜兮,惧草虫之袭予。免众难而弗获兮,遥迁集乎宫宇。依名果之茂阴兮,托修干以静处。有翩翩之狡童兮,步容与于园圃。体离朱之聪视兮,姿才捷于狝猿。条罔叶而不挽兮,树无干而不缘。翳轻躯而奋进兮,跪侧足以自闲。恐余身之惊骇兮,精曾睨而目连。持柔竿之冉冉兮,运微粘而我缠。欲翻飞而逾滞兮,知性命之长捐。委厥体于膳夫。归炎炭而就燔。秋霜纷以宵下,晨风烈其过庭。气憯怛而薄躯,足攀木而失茎。吟嘶哑以沮败,状枯槁以丧形。
乱曰:诗叹鸣蜩,声嘒嘒兮,盛阳则来,太阴逝兮。皎皎贞素,侔夷节兮。帝臣是戴,尚其洁兮。
延陵季子者,吴王之子也,嫡同母昆弟四人,长曰遏,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札。札即曰季子,最小而贤,兄弟皆爱之。既除丧,将立季子,季子辞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遂不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义。君义嗣也,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才,愿附臧,以无失节。”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舍之。遏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季子必不受,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诸侯乎季子。”皆曰:“诺。”故诸其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若有吾国,必疾有祸于身。”故遏也死,余祭立;余祭死,夷昧立;夷昧死,而国宜之季子也,季子使而未还。僚者,长子之庶兄也,自立为吴王,季子使而还,至则君适之。遏之子曰王子光,号曰阖闾。不悦曰:“先君所为,不与子而与弟者,凡为季子也,将从先君之命,则国宜之季子也,如不从先君之命而与子,我宜当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曰:“尔杀吾君,吾授尔国,是吾与尔为乱也。尔杀我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而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号曰延陵季子。君子以其不受国为义,以其不杀为仁,是以春秋贤季子而尊贵之也。
延陵季子将西聘晋,带宝剑以过徐君,徐君观剑,不言而色欲之。延陵季子为有上国之使,未献也,然其心许之矣,使于晋,顾反,则徐君死于楚,于是脱剑致之嗣君。从者止之曰:“此吴国之宝,非所以赠也。”延陵季子曰:“吾非赠之也,先日吾来,徐君观吾剑,不言而其色欲之,吾为上国之使,未献也。虽然,吾心许之矣。今死而不进,是欺心也。爱剑伪心,廉者不为也。”遂脱剑致之嗣君。嗣君曰:“先君无命,孤不敢受剑。”于是季子以剑带徐君墓即去。徐人嘉而歌之曰:“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