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冉孤生竹
佚名〔两汉〕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
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
菟丝生有时,夫妇会有宜。
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
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
伤彼蕙兰花,含英扬光辉。
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
君亮执高节,贱妾亦何为?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好像那荒野里孤生的野竹,希望能在大山谷里找到依靠的伴侣。
你我刚刚新婚你便远赴他乡,犹如菟丝附女萝的我,仍感孤独而无依靠。
菟丝有繁盛也有枯萎的时候,夫妻也应该会要有俩相厮守的时宜。
我远离家乡千里来与你结婚,正是新婚恩爱时你却离我远赴他乡。
相思苦岁月摧人老青春有限,多麼的盼望夫君功成名就早日归来。
我自喻是朴素纯情的蕙兰花,正是含苞待放楚楚怜人盼君早采撷。
怕过了时节你还不归来采撷,那秋雨飒风中将随著秋草般的凋谢。
你信守高节而爱情坚贞不渝,那我就只有守著相思苦苦的等著你。
注释
创作背景
《冉冉孤生竹》是《古诗十九首》之一。《古诗十九首》大约是东汉后期作品。至于《冉冉孤生竹》的具体创作时间则难以考证。有人认为此诗是婚后夫有远行,妻子怨别之作;也有人认为此诗是写一对男女已有成约而尚未成婚,男方迟迟不来迎娶,女方遂有种种疑虑哀伤,作出这首感情细腻曲折之诗。
参考资料:完善
1、
徐中玉 金启华.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237
2、
李炳海.《古诗十九首》写作年代考[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87(01)
简析
《冉冉孤生竹》是一首文人五言诗。此诗主要抒写女子对相爱男子的各种疑虑与哀伤,表达了其对爱情的希望与忠贞。全诗运用比喻与反问手法以及心理描写的方法,情感丰富,层次清楚,结构严谨,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中国古代女子的婚姻观和爱情观。
完善
鉴赏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竹而曰“孤生”以喻其孑孑孤立而无依靠,“冉冉”是女子自寓柔弱。竹结根之处是大山,又在山阿之处,可以避风,这是以山比喻男方。《文选》李善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
“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菟丝)和女萝是两种蔓生植物,其茎蔓互相牵缠,比喻两个生命的结合。《文选》五臣注:“菟丝女萝并草,有蔓而密,言结婚情如此。”从下文看来,菟丝是女子的自喻,女萝是比喻男方。“为新婚”不一定是已经结了婚。清方廷珪《文选集成》说,此是“媒妁成言之始”而“非嫁时”。“为新婚”可能是指已经订了婚,但还没有迎娶。
“兔丝生
佚名
亦称无名氏,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源于古代或民间、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
战国策·五国约而攻秦
刘向〔两汉〕
五国约而攻秦,楚王为从长,不能伤秦,兵罢而留于成皋。魏顺谓市丘君曰:“五国罢,必攻市丘,以偿兵费。君资臣,臣请为君止天下之攻市丘。”市丘君曰:“善。”因遣之。
魏顺南见楚王曰:“王约五国而西伐秦,不能伤秦,天下且以是轻王而重秦,故王胡不卜交乎?”楚王曰:“奈何?”魏顺曰:“天下罢,必攻市丘以偿兵费。王令之匆攻市丘。五国重王,且听王之言而不攻市丘;不重王,且反王之言而攻市丘。然则王之轻重必明矣。”故楚王卜交而市丘存。
商鞅立木建信
司马迁〔两汉〕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时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鲁共公择言
刘向〔两汉〕
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酒酣,请鲁君举觞。鲁君兴,避席择言曰:“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齐桓公夜半不嗛,易牙乃煎熬燔灸,和调五味而进之,桓公食之而饱,至旦不觉,曰:‘后世必有以味亡其国者。’晋文公得南之威,三日不听朝,遂推南之威而远之,曰:‘后世必有以色亡其国者。’楚王登强台而望崩山,左江而右湖,以临彷徨,其乐忘死,遂盟强台而弗登,曰:‘后世必有以高台陂池亡其国者。’今主君之尊,仪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之调也;左白台而右闾须,南威之美也;前夹林而后兰台,强台之乐也。有一于此,足以亡其国。今主君兼此四者,可无戒与!”梁王称善相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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