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好像那荒野里孤生的野竹,希望能在大山谷里找到依靠的伴侣。
你我刚刚新婚你便远赴他乡,犹如菟丝附女萝的我,仍感孤独而无依靠。
菟丝有繁盛也有枯萎的时候,夫妻也应该会要有俩相厮守的时宜。
我远离家乡千里来与你结婚,正是新婚恩爱时你却离我远赴他乡。
相思苦岁月摧人老青春有限,多麼的盼望夫君功成名就早日归来。
我自喻是朴素纯情的蕙兰花,正是含苞待放楚楚怜人盼君早采撷。
怕过了时节你还不归来采撷,那秋雨飒风中将随著秋草般的凋谢。
你信守高节而爱情坚贞不渝,那我就只有守著相思苦苦的等著你。
注释
《冉冉孤生竹》是《古诗十九首》之一。《古诗十九首》大约是东汉后期作品。至于《冉冉孤生竹》的具体创作时间则难以考证。有人认为此诗是婚后夫有远行,妻子怨别之作;也有人认为此诗是写一对男女已有成约而尚未成婚,男方迟迟不来迎娶,女方遂有种种疑虑哀伤,作出这首感情细腻曲折之诗。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竹而曰“孤生”以喻其孑孑孤立而无依靠,“冉冉”是女子自寓柔弱。竹结根之处是大山,又在山阿之处,可以避风,这是以山比喻男方。《文选》李善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
“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菟丝)和女萝是两种蔓生植物,其茎蔓互相牵缠,比喻两个生命的结合。《文选》五臣注:“菟丝女萝并草,有蔓而密,言结婚情如此。”从下文看来,菟丝是女子的自喻,女萝是比喻男方。“为新婚”不一定是已经结了婚。清方廷珪《文选集成》说,此是“媒妁成言之始”而“非嫁时”。“为新婚”可能是指已经订了婚,但还没有迎娶。
“兔丝生
齐助楚攻秦,取曲沃。其后秦欲伐齐,齐、楚之交善,惠王患之,谓张仪曰:“吾欲伐齐,齐、楚方欢,子为寡人虑之,奈何?”张仪曰:“王其为臣约车并币,臣请试之。”张仪南见楚王,曰:“今齐王之罪其于敝邑之王甚厚,敝邑欲伐之,而大国与之欢。大王苟能闭关绝齐,臣请使秦王献商于之地,方六百里。若此,则是北弱齐,西德于秦,而私商于之地以为利也,则此一计而三利俱至。”楚王大说,宣言之于朝廷曰:“不榖得商于之田,方六百里。”群臣闻见者毕贺,陈轸后见,独不贺。楚王曰:“不榖不烦一兵,不伤一人,而得商于之地六百里,寡人自以为智矣,诸士大夫皆贺,子独不贺,何也?”陈轸对曰:“臣见商于之地不可得,而患必至也。”王曰:“何也?”对曰:“夫秦所以重王者,以王有齐也。今地未可得而齐先绝,是楚孤也,秦又何重孤国?且先绝齐后责地,且必受欺于张仪。受欺于张仪,王必惋之。是西生秦患,北绝齐交,则两国兵必至矣。”楚王不听,曰:“吾事善矣!子其弭口无言,以待吾事。”楚王使人绝齐。张仪反,秦使人使齐,齐、秦之交阴合。楚因使一将军受地于秦。张仪知楚绝齐也,乃出见使者曰:“从某至某,广从六里。”使者反报楚王,楚王大怒,欲兴师伐秦。陈轸曰:“伐秦,非计也。王不如因而赂之一名都,与之伐齐,是我亡于秦而取偿于齐也。”楚王不听,遂举兵伐秦。秦与齐合,楚兵大败于杜陵。故楚之土壤士民非削弱,仅以救亡者,计失于陈轸,过听于张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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