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争雁
刘元卿〔明代〕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二人争之不已,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前有一对兄弟看见天上飞着的大雁,准备拉长弓射击大雁,一边说:“射下来就煮着吃。”他的弟弟争着说:“栖息的雁煮着吃最好,善于飞翔的雁烤着吃最好。”两个人因此争吵起来,于是同到社伯那里去争辩是非曲直。长者建议把雁剖成两半,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决了他们的争吵。过了一会他们再去找天上的飞雁,飞雁早已又高又远地飞走了。
注释
有……者:有个……的人。
睹:看见。
援:引;拉。
烹:煮、烧。
舒雁:栖息的雁。
宜:适合。
翔雁:指飞翔的大雁。
燔(fán):烤。
竞斗:争吵;
简析
这则故事以寓言形式,简洁而深刻地揭示了因小失大、争执无果的道理。两兄弟因争论雁的烹饪方式而争执不下,最终闹到社伯那里。社伯提出的折中办法看似公平,实则荒谬,因为当他们想要实施时,雁已经飞远了。此文讽刺了那些因无谓争执而错失良机、最终一无所获的人,告诫人们要珍惜眼前机会,避免无谓的争论和拖延。
刘元卿
刘元卿 (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南陂藕下村人。明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江右四君子”之一,江右王门后期大家,在理学、教育和文学等领域皆卓有成就,著述甚丰,有《刘聘君全集》,其寓言集《贤奕篇》被收入“四库全书”。► 13篇诗文 ► 49条名句
楚人养狙
刘基〔明代〕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箠焉。众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
其夕,相与俟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登雨花台
魏禧〔明代〕
生平四十老柴荆,此日麻鞋拜故京。
谁使山河全破碎?可堪翦伐到园陵!
牛羊践履多新草,冠盖雍容半旧卿。
歌泣不成天已暮,悲风日夜起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