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召公告曰 一作:召公告王曰)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犹其有原隰衍沃也 一作: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
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译文
周厉王暴虐,百姓纷纷指责他。召穆公对厉王说:“老百姓忍受不了暴政了!”厉王听了勃然大怒,找到卫国的巫师,让卫国的巫师去监视批评国君的人,按照卫国的巫师的报告,就杀掉批评国君的人。国人不敢说话,路上相见,以目示意。
周厉王颇为得意,对召穆公说:“我能消除指责的言论,他们再也不敢吭声了!”
召公回答说:“你这样做是堵住人们的嘴。阻止百姓批评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还要严重。河流如果堵塞后一旦再决堤,伤人一定很多,人民也是这样。因此治水的人疏通河道使它畅通,治民者只能开导他们而让人畅所欲言。所以君王处理政事,让三公九卿以至各级官吏
周厉王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他任用佞臣,封山占水,不让人打柴、渔猎,断绝广大民众的生计。他还增加平民的负担,对邻邦进行不义的征伐。他倒行逆施,横征暴敛,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也引起有识之士的深深忧虑,本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写的。
参考资料:完善
《召公谏厉王弭谤》是一篇散文。此文章文字简明,结构严谨,简明扼要地记述了召穆公劝谏周厉王停止“卫巫监谤”未成,终致国人起义、厉王被逐这一事件的始末,以生动形象的语言刻画出周厉王这个刚愎自用的暴君形象,深刻地指出企图用铁血政策、特务政策去钳制子民之口,必将导致土壅川决的结果,也给后世人敲响了警钟。
一、通假字
“弭”通“弥” 意思:止,息
二、古今异义
亲戚
古义:包括父母兄长的同族人。
今义:不包括父母兄长的族内族外外人
堪
古义:忍受
今义:比;如此
三、一词多义
与
1、失其所与,不知(帮助)
2、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帮助)
3、秦伯说,与郑人盟(和)
以
1、或以为死,或以为亡(《陈涉世家》)(认为)
2、以告,则杀之(依据,按照)
3、是以事行而不悖(因为)
4、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
本篇在结构上与前篇《祭公谏征犬戎》完全相同,仍然是谏因、谏言、谏果的三段式。首尾叙事,中间记言,事略言详,记言为主,体现了《国语》的一般特点。但本文的开头结尾却仍有独到之处。
文章开头,妙语传神。“厉王虐,国人谤王”,寥寥七字,胜于千言。一边是厉王虐,一边是国人谤。谤由虐起,事出必然,因果明了,壁垒分明,一开篇便展现给读者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既引出召公苦谏的缘由,也为厉王的可悲下场埋下了伏笔。接下来厉王的一“怒”一“喜”,两个动词,如千钧之力,又将矛盾推向高潮,且把这位暴虐无道的昏君形象斧砍刀削得更加逼真。结尾是戛然而止,给读者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间。开头“国人莫敢言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
其为衣裘何?以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为衣裳之道,冬加温、夏加凊者芊[鱼且],不加者,去之。其为宫室何以为?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有盗贼加固者,芊鉏;不加者,去之。其为甲盾五兵何以为?以圉寇乱盗贼,若有寇乱盗贼,有甲盾五兵者胜,无者不胜。是故圣人作为甲盾五兵。凡为甲届五兵,加轻以利,坚而难折者,芊鉏;不加者,去之。其为舟车何以为?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为舟车之道,加轻以利者,芊鉏;不加者,去之。凡其为此物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鸟兽、犬马,以益衣裳、宫室、甲盾、五兵、舟车之数,于数倍乎,若则不难。故孰为难倍?唯人为难倍;然人有可倍也。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圣王既没,于民次也,其欲蚤处家者,有所二十年处家;其欲晚处家者,有所四十年处家。以其蚤与其晚相践,后圣王之法十年。若纯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此不惟使民蚤处家,而可以倍与?且不然已!
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且大人惟毋兴师,以攻伐邻国,久者终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此所以寡人之道也。与居处不安,饮食不时,作疾病死者,有与侵就援橐,攻城野战死者,不可胜数。此不令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数术而起与?圣人为政特无此,不圣人为政,其所以众人之道,亦数术而起与?
故子墨子曰:“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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