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召公告曰 一作:召公告王曰)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犹其有原隰衍沃也 一作: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
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译文
周厉王暴虐,百姓纷纷指责他。召穆公对厉王说:“老百姓忍受不了暴政了!”厉王听了勃然大怒,找到卫国的巫师,让卫国的巫师去监视批评国君的人,按照卫国的巫师的报告,就杀掉批评国君的人。国人不敢说话,路上相见,以目示意。
周厉王颇为得意,对召穆公说:“我能消除指责的言论,他们再也不敢吭声了!”
召公回答说:“你这样做是堵住人们的嘴。阻止百姓批评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还要严重。河流如果堵塞后一旦再决堤,伤人一定很多,人民也是这样。因此治水的人疏通河道使它畅通,治民者只能开导他们而让人畅所欲言。所以君王处理政事,让三公九卿以至各级官吏
周厉王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他任用佞臣,封山占水,不让人打柴、渔猎,断绝广大民众的生计。他还增加平民的负担,对邻邦进行不义的征伐。他倒行逆施,横征暴敛,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也引起有识之士的深深忧虑,本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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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公谏厉王弭谤》是一篇散文。此文章文字简明,结构严谨,简明扼要地记述了召穆公劝谏周厉王停止“卫巫监谤”未成,终致国人起义、厉王被逐这一事件的始末,以生动形象的语言刻画出周厉王这个刚愎自用的暴君形象,深刻地指出企图用铁血政策、特务政策去钳制子民之口,必将导致土壅川决的结果,也给后世人敲响了警钟。
一、通假字
“弭”通“弥” 意思:止,息
二、古今异义
亲戚
古义:包括父母兄长的同族人。
今义:不包括父母兄长的族内族外外人
堪
古义:忍受
今义:比;如此
三、一词多义
与
1、失其所与,不知(帮助)
2、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帮助)
3、秦伯说,与郑人盟(和)
以
1、或以为死,或以为亡(《陈涉世家》)(认为)
2、以告,则杀之(依据,按照)
3、是以事行而不悖(因为)
4、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
本篇在结构上与前篇《祭公谏征犬戎》完全相同,仍然是谏因、谏言、谏果的三段式。首尾叙事,中间记言,事略言详,记言为主,体现了《国语》的一般特点。但本文的开头结尾却仍有独到之处。
文章开头,妙语传神。“厉王虐,国人谤王”,寥寥七字,胜于千言。一边是厉王虐,一边是国人谤。谤由虐起,事出必然,因果明了,壁垒分明,一开篇便展现给读者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既引出召公苦谏的缘由,也为厉王的可悲下场埋下了伏笔。接下来厉王的一“怒”一“喜”,两个动词,如千钧之力,又将矛盾推向高潮,且把这位暴虐无道的昏君形象斧砍刀削得更加逼真。结尾是戛然而止,给读者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间。开头“国人莫敢言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者,无他焉,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也,而徒务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则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贵哉!夫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为尊贤者,为其贵也;而所为恶不肖者,为其贱也。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随而尊之,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夫可谓大缪矣。谓之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责之过也。
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罚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寻常之利深,而盗跖之欲浅也;又不以盗跖之行,为轻百镒之重也。搏必随手刑,则盗跖不搏百镒;而罚不必行也,则庸人不释寻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羊牧其上。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之势异也。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夫不能行圣人之术,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淫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后能灭仁义之途,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揜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唯明主为能行之。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
孔子问子桑雽曰:“吾再逐于鲁,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围于陈蔡之间。吾犯此数患,亲交益疏,徒友益散,何与?”
子桑雽曰:“子独不闻假人之亡与?林回弃千金之璧,负赤子而趋。或曰:‘为其布与?赤子之布寡矣;为其累与?赤子之累多矣;弃千金之璧,负赤子而趋,何也?’林回曰:‘彼以利合,此以天属也。’夫以利合者,迫穷祸患害相弃也;以天属者,迫穷祸患害相收也。夫相收之与相弃亦远矣。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彼无故以合者,则无故以离。”
孔子曰:“敬闻命矣!”徐行翔佯而归,绝学捐书,弟子无挹于前,其爱益加进。
异日,桑雽又曰:“舜之将死,真泠禹曰:‘汝戒之哉!形莫若缘,情莫若率。缘则不离,率则不劳;不离不劳,则不求文以待形;不求文以待形,固不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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