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歌罗敷行
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喜蚕桑 一作:善蚕桑;相怨怒 一作:相怒怨)
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蹰。使君遣吏往,问是谁家姝?“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年几何?”“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使君谢罗敷:“宁可共载不?”罗敷前致辞:“使君一何愚!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
“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为人洁白晰,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白晰 一作:白皙)
译文
太阳从东南方向升起,照到我们秦家的小楼。秦家有位美丽的女儿,她的名字叫罗敷。罗敷善于采桑养蚕,有一天在城南边侧采桑。用青丝做篮子上的络绳,用桂树枝做钩笼。头上梳着堕马髻,耳朵上戴着宝珠做的耳环;浅黄色有花纹的丝绸做成下裙,紫色的绫子做成上身短袄。行人见到罗敷,就放下担子捋着胡须注视她。年轻人看见罗敷,禁不住脱帽重整头巾。耕地的人忘记了自己在犁地,锄田的人忘记了自己在锄田;以致于农活都没有干完,回来后相互埋怨,只是因为贪看了罗敷的美貌。
太守乘车从南边来到这,拉车的五匹马停下来徘徊不前。太守派遣小吏过去,问这是谁家美丽的女子。小吏回答:“是秦家的女儿
此诗最早著录于《宋书·乐志》,题名《艳歌罗敷行》,在《玉台新咏》中,题为《日出东南隅行》。不过更早在晋人崔豹的作品《古今注》中,已经提到这首诗,称之为《陌上桑》。宋人郭茂倩《乐府诗集》沿用了《古今注》的题名,以后便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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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桑》是一首乐府诗,属《相和歌辞》。这首诗第一段,写秦罗敷的美貌;第二段,写使君觊觎罗敷的美色,向她提出无理要求;第三段,写罗敷拒绝使君,并盛夸丈夫以压倒对方。这首诗以幽默诙谐的风格和喜剧性的艺术手法,刻画了一个既美丽坚贞,又聪明的采桑女子形象,洋溢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民间风情,同时也反映出汉代贵族官僚仗势调戏民女的社会现实。全诗情节逼真、语言华丽、形象生动,虽经文人修饰加工,仍体现出浓烈的民间歌谣风味。
《陌上桑》是一篇立意严肃、笔调诙谐的乐府叙事诗。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名叫罗敷的年轻美丽的女子,一天在采桑路上恰巧被一个太守遇上,太守被罗敷美色所打动,问她愿不愿意跟随自己回家。太守原以为凭借自己的权势,这位女子一定会答应。想不到罗敷非但不领情,还把他奚落了一番,使这位堂堂太守碰了一鼻子灰,无奈之极。
全诗共分三段。第一段,写秦罗敷的美貌。首先写环境美和器物之美来衬托她的美貌,然后重点写她的服饰之美。最后通过侧面描写烘托她的美貌,无论是行者还是少年,无论是耕者还是锄者,都倾慕她的美丽,激起读者的想象。她的外表美,铺衬下文的心灵美;写劳动人民对罗敷的健康感情,与后文
昭帝崩,昌邑王贺废,宣帝初即位,路温舒上书,言宜尚德缓刑。其辞曰:
“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由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故桓、文扶微兴坏,尊文、武之业,
泽加百姓,功润诸侯,虽不及三王,天下归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夫继变化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无嗣,大臣忧戚,焦心合谋,皆以昌邑尊亲,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乱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祸变之故,乃皇天之所以开至圣也。故大将军受命武帝,股肱汉国,披肝胆,决大计,黜亡义,立有德,辅天而行,然后宗庙以安,天下咸宁。臣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赖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狱乱之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做囚人不胜痛,则饰词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皋陶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媮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大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故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败法乱正,离亲塞道,莫甚乎治狱之吏,此所谓一尚存者也。”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臧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
上善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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