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利鬼吴生
冯梦龙〔明代〕
有吴生者,老而趋势。偶赴盛宴,见一布衣者后至,略酬其揖,意色殊傲。已而见主人代之甚恭,私询之,乃张伯起也。吴生更欲殷勤致礼,张笑曰:“适已领半揖,但乞补还即可,勿复为劳。”时人嗤之。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有个叫吴生的人,年纪大又趋炎附势。有一次参加一个盛大宴会,见到一位穿着布衣的晚到的人,只是稍稍地鞠躬,神色十分傲慢。不久却看到主人非常恭敬地对待他,私下询问主人这个穿着布衣的人是谁,原来是张伯起。吴生又改变态度想要鞠躬,张伯起笑着说:“你方才已经鞠过半个躬了,只需要弥补一下另外半个躬,不需要再劳烦您了。”在场的人都嘲笑他(吴生)。
注释
趋势:趋炎附势。趋:趋向。奉承和依附有权有势的人。
略:大概。
酬:应酬。
意色:神色。
已而:不久。
恭:尊敬。
乃:原来是。
更:又。
冯梦龙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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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五计斥女巫
《智囊》〔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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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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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履祥〔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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