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熙春,字志和,号仰晋,生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海阳龙溪宝陇村(今潮安庵埠)人。出生后父母相继亡故,家境中落,全凭嫂嫂抚养成人。但据志书所载,林熙春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中进士后,授四川巴陵县令,不久即“以内艰归”。所谓“内艰”,即母丧(按,俗称父丧为外艰,母丧为内艰,统称丁忧,丁艰)。据此,乃母似应逝于他登第授官之后。当然,这也不排除林熙春视嫂为娘的可能。据称,林熙春为报答嫂恩,登第后还特为其嫂在屋旁挖塘放养乌耳鳗,抵今池塘尚在。► 522篇诗文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某叨受太保先公深知,尝援其难,公子又不以仆为不肖,数下交质以所为文业。仆窃见郡中自吴徐二三子凋谢之后,近二十年绝无有清才标映如公子者,尝心口叹颂不能置。今有所欲言,伏惟公子听之。
仆闻之贾子曰:诸人以太保既薨,有愿公子出而结交天下贵人,一如太保在日,以为克似太保者。窃谓太保在日,乃天下贵人,皆愿一当以交太保,非太保之交之也。今论者顾欲公子求而交之,以为克似太保,此不惟不似,而固以相远甚矣。往郡中贵达子弟,固有然者,然皆以财力自雄,周旋良苦。今公子善病,体不任衣。太保清节,仆之所谅未有厚资贻公子也。所谓财与力者,公子自审能之乎?破其业以致贫,劳其身以致病,而徒博一交结贵人之名,仆窃为公子不取也。
抑人之所谓克似其先者有道,不可以不辨。有以卿相之子,世为卿相而不必不辱其先;有以卿相之子,乃甘为一介之士,而足以光益其袓父者。若公子不深察其道,即如诸人所云,亦不过仿太保在日存其门户,方幅外似之耳,非谓公子遂真似太保为宰相也。公子之家昔为宰相,今为秀才,何可强同?顾舍其力之所能,可以得其真似,而必出于不可得之数,以为聊似其外者。何也?夫克似之道,在于守道,读书。公子才气超轶,何施不可?愿且朝夕自爱调病,病愈之后,以诸人所陈交结之才,多收古今书籍;以交结之力,闭户力学而笃行之。如此一二十年,亦不必之作太保。即不然,太保亦必含笑于九泉,决不以公子甘为一介之士,遂以为不克似之也。某皇恐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