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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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楚人有担山鸡者

《笑林》〔魏晋〕

  楚人有担山鸡者,路人问曰:"何鸟也?"担者欺之曰:"凤凰也。"路人曰:"我闻有凤凰久矣,今真见之。汝卖之乎?"曰:"然。"乃酬千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方将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其金,惟怅不得以献耳。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凤而贵,宜欲献之,遂闻于楚王。王感其欲献己也,召而厚赐之,过于买凤之直十倍矣。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楚国有个挑着山鸡的人,一个路人问:“这是什么鸟?”挑担的人骗路人说:“是凤凰。”路人说:“我听说过凤凰好久了,今天真的见到了。你要卖吗?”楚国人说:“是啊。”路人给他很多银子,他不卖,要求加倍,待加倍后,才卖给了路人。路人想将山鸡献给楚国的大王,结果过了一夜,山鸡死了,路人不可惜花了多少钱,只可惜不能把“凤凰”献给大王。楚国的人们听说了,都在纷纷传说,都以为是真的凤凰,才会花那么多的钱买来献给大王,这件事被楚王听说了。他被那个路人的行为感动,于是把他召去赏赐了好多的东西和钱,路人得到的比买山鸡的钱多了何止十倍。

注释
山鸡:鸟名,野鸡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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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杨德祖书

曹植 曹植〔魏晋〕

  植曰:数日不见,思子为劳,想同之也。

  仆少好为文章,迄至于今,二十有五年矣,然今世作者,可略而言也。昔仲宣独步于汉南,孔璋鹰扬于河朔,伟长擅名于青土,公干振藻于海隅,德琏发迹于大魏,足下高视于上京。当此之时,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吾王于是设天网以该之,顿八紘以掩之,今尽集兹国矣。然此数子犹复不能飞轩绝迹,一举千里。以孔璋之才,不闲于辞赋,而多自谓能与司马长卿同风,譬画虎不成反为狗也,前书嘲之,反作论盛道仆赞其文。夫钟期不失听,于今称之,吾亦不能妄叹者,畏后世之嗤余也。

  世人之著述,不能无病,仆常好人讥弹其文,有不善者,应时改定。昔丁敬礼常作小文,使仆润饰之,仆自以才不过若人,辞不为也。敬礼谓仆,卿何疑难,文之佳恶,吾自得之,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邪?吾常叹此达言,以为美谈。昔尼父之文辞,与人通流,至于制《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辞。过此而言不病者,吾未之见也。

  盖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论于淑媛,有龙渊之利,乃可以议于断割,刘季绪才不能逮于作者,而好诋诃文章,掎摭利病。昔田巴毁五帝,罪三王,訾五霸于稷下,一旦而服千人,鲁连一说,使终身杜口。刘生之辩,未若田氏,今之仲连,求之不难,可无息乎?人各有好尚,兰茞荪蕙之芳,众人所好,而海畔有逐臭之夫;咸池六茎之发,众人所同乐,而墨翟有非之论,岂可同哉!

  今往仆少小所著辞赋一通相与,夫街谈巷说,必有可采,击辕之歌有应风雅,匹夫之思,未易轻弃也。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昔扬子云先朝执戟之臣耳,犹称壮夫不为也。吾虽德薄,位为藩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若吾志未果,吾道不行,则将采庶官之实录,辩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而一家之言,虽未能藏之于名山,将以传之同好,非要之皓首,岂今日之论乎?其言之不惭,恃惠子之知我也。

  明早相迎,书不尽怀,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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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遇仙记·节选

《搜神记》〔魏晋〕

  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匹。”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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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墓

干宝 干宝〔魏晋〕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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