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憩东园书舍 其一
孙传庭〔明代〕
一庐新搆水云隈,文雅清幽亦快哉。小院止应留竹在,短垣特为放山来。
消閒据案频拈管,破闷推窗独举杯。即此凿坯堪永日,蓬门不许等閒开。
孙传庭
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名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领解后谢主司
唐寅〔明代〕
壮心未宜逐樵渔,泰运咸思备扫除。
剑责百金方折阅,玉遭三黜忽沽诸。
红绫敢望明年饼,黄绢深惭此日书。
三策举场非古赋,上天何以得吹嘘。
楚人养狙
刘基〔明代〕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箠焉。众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
其夕,相与俟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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