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昔者孔子之弟子,有德行,有政事,有言语、文学,其鄙有樊迟,其狂有曾点。孔子之师,有老聃,有郯子,有苌弘、师襄,其故人有原壤,而相知有子桑伯子。仲弓问子桑伯子,而孔子许其为简,及仲弓疑其太简,然后以雍言为然。是故南郭惠子问于子贡曰:“夫子之门,何其杂也?”呜呼!此其所以为孔子欤?
至于孟子乃为之言曰:“今天下不之杨则之墨,杨墨之言不息,孔子之道不著,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当时因以孟子为好辩。虽非其实,而好辩之端,由是启矣。唐之韩愈,攘斥佛老,学者称之。下逮有宋,有洛、蜀之党,有朱、陆之同异。为洛之徒者,以排击苏氏为事;为朱之学者,以诋諆陆子为能。吾以为天地之气化,万变不穷,则天下之理,亦不可以一端尽。昔者曾子之一以贯之,自力行而入;子贡之一以贯之,自多学而得。以后世观之,子贡是,则曾子非矣。然而孔子未尝区别于其间,其道固有以包容之也。夫所恶于杨墨者,为其无父无君也;斥佛老者,亦日弃君臣,绝父子,不为昆弟夫妇,以求其清净寂灭。如其不至于是,而吾独何为訾謷之?大盗至,肢箧探囊,则荷戈戟以随之,服吾之服,而诵吾之言,吾将畏敬亲爱之不暇。今也操室中之戈而为门内之斗,是亦不可以已乎?
夫未尝深究其言之是非,见有稍异于己者,则众起而排之,此不足以论人也。人貌之不齐,稍有巨细长短之异,遂斥之以为非人,岂不过战?北宫黝、孟施舍,其去圣人之勇盖远甚,而孟子以为似曾子、似子夏,然则诸子之迹虽不同, 以为似曾子、似子夏可也。居高以临下,不至于争,为其不足与我角也。至于才力之均敌,而惟恐其不能相胜,于是纷坛之辩以生。是故知道者,视天下之歧趋异说,皆未尝出于吾道之外,故其心恢然有余;夫恢然有余,而于物无所不包,此孔子之所以大而无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