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溪杂曲四首
王叔承〔明代〕
东西二九夹孤城,一点人烟双镜青。
试觅长桥斩蛟处,草花生磷晚风腥。
王叔承
王叔承(1537—1601) 明诗人。初名光允,字叔承,晚更名灵岳,字子幻,自号昆仑承山人,吴江人。喜游学,纵游齐、鲁、燕、赵,又入闽赴楚。叔承以其无礼贤下士之实意,赋诗离去。又客大学士李春芳家,嗜酒。春芳有所纂述,常醉卧弗应,久之乃请其归。太仓王锡爵是其布衣之交,对三王并封之议,遗书数千言规劝之,锡爵为此叹服不已。其诗为王世贞兄弟所推崇。曾纵观西苑园内之胜,作汉宫曲数十阕,流传于禁中。著作有《潇湘编》、《吴越游集》、《宫词》、《壮游编》、《蟭螟寄杂录》、《后吴越编》、《荔子编》、《岳色编》、《芙蓉阁遗稿》等。► 150篇诗文
古意
吴承恩〔明代〕
日出沧海东,精光射天地。
俄然忽西掷,似是海神戏。
羲和鞭六龙,能驱不能击。
劳劳彼夸父,奔走更何意?
余自尘世人,痴心小尘世。
朝登众山顶,聊复饮其气。
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
游天台山日记浙江台州府·节选
徐弘祖〔明代〕
初七日,自坪头潭行曲路中三十余里,渡溪入山。又四五里,山口渐夹,有馆曰桃花坞。循深潭而行,潭水澄碧,飞泉自上来注,为鸣玉涧。涧随山转,人随涧行。两旁山皆石骨,攒峦夹翠,涉目成赏,大抵胜在寒、明两岩间。涧穷路绝,一瀑从山坳泻下,势甚纵横。出饭馆中,循坞东南行,越两岭,寻所谓”琼台”、”双阙”,竟无知者。去数里,访知在山顶。与云峰循路攀援,始达其巅。下视峭削环转,一如桃源,而翠壁万丈过之。峰头中断,即为双阙;双阙所夹而环者,即为琼台。台三面绝壁,后转即连双阙。余在对阙,日暮不及复登,然胜已一日尽矣。遂下山,从赤城后还国清,凡三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