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月亮离稀疏的帘子不过几尺远,乌鹊被惊动得飞了起来,月光洒下一片惨白,看了真让人心里发堵。远方的故人被关塞隔在万里之外,南楼之上,是谁在吹奏那凄清的梅花笛呢?
灯前的蟋蟀像是在欺负我这生病的人,清冷的影子在屋里来回打转,想睡却怎么也睡不着。墙角的芭蕉在风里簌簌作响,真恨它把窗户遮得一片漆黑。
注释
蝶恋花:词牌名。原为唐教坊曲,调名取义简文帝 “翻阶蛱蝶恋花情” 句。又名《鹊踏枝》、《凤栖梧》等。重头六十字,仄韵。
乌鹊惊飞:用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诗意。
伤心白:形容月色惨淡,一种感受语
据《清史稿》本传记载,顺治十八年(1661年)登州于七反,宋琬的族侄与他有宿怨,告他与于七通,于是被逮捕下狱,直到康熙三年(1664年)才被释放。此词约作于康熙四年(1665年)作者流寓吴越时。
参考资料:完善
此词上片借乌鹊惊飞写月色,与苏轼笔下“明月别枝惊鹊”同一机杼,故人万里,关塞千重,又以“梅花笛”烘托,大有生离死别之意;下片借寒蛩悲鸣,人不能寐,暗示了词人当时心境的愁苦,而芭蕉云云又暗扣“旅月”,再揭其内心的寂寞悲苦,其意境与李清照的词句“独自怎生得黑”相通。全词感情委曲沉深,风格含蓄蕴藉,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宋琬(1614~1674)清初著名诗人,清八大诗家之一。字玉叔,号荔裳,汉族,莱阳(今属山东)人。顺治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累迁永平兵仆道、宁绍台道。族子因宿憾,诬其与闻逆谋,下狱三年。久之得白,流寓吴、越间,寻起四川按察使。琬诗入杜、韩之室,与施闰章齐名,有南施北宋之目,又与严沆、施闰章、丁澎等合称为燕台七子,著有《安雅堂集》及《二乡亭词》。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骨已尽矣 一作:骨已尽)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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