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肩吾
庾肩吾(487-551),字子慎,一作慎之。南阳新野(今属河南省)人。世居江陵。初为晋安王国常侍,同刘孝威、徐摛诸人号称“高斋学士”。简文即位,进度支尚书,有集十卷。历仕太子中庶子、进度支尚书、江州剌史等职,封武康县侯。工诗,其诗雕琢辞采,讲究声律。胡 应麟称其诗“风神秀相,洞合唐规”。《书品》为其重要的书法论著,文中挑选了以东汉张芝居首的草、隶书家共128人,按品位分高、中、低三等,每等再分上、中、下三级。此书的特点在于不是就每件作品加以品评,而是就每一级集中综合品评,区分优劣。
奇鹰
《幽明录》〔南北朝〕
楚文王少时好猎。有人献一鹰。文王见之,爪距利,殊绝常鹰。故文王猎于云梦,置网云布,烟烧张天。毛群羽族,争噬竞搏;此鹰轩颈瞪目,无搏噬之志。王曰:“吾鹰所获以百数,汝鹰曾无奋意,将欺余邪?”献者曰:“若效于雉兔,臣岂敢献。”俄而,云际有一物翔,不辨其形。鹰遂竦翮而升,矗若飞电。须臾,羽堕如雪,血下如雨。有大鸟坠地,度其两翅,广数十里。众莫能识。时有博物君子曰:“此大鹏雏也。”文王乃厚赏之。
石崇斩美人劝酒
《世说新语》〔南北朝〕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疆,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顾。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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