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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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战国策目录序

曾巩 曾巩〔宋代〕

  叙曰: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

  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此书之不泯,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着而非之。至于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秦、汉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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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序言说:从前为这本书作序,讲到周朝初期,阐明教化,修整法度,因此天下大治;到了后来,权谋欺诈盛行,仁义的道路被阻塞,因此天下大乱;这种说法固然美好。但最终认为这本书是战国时期的谋士,揣度当时君主所能实行的措施,才不得不这样写,这可以说是被世俗所迷惑,而不坚定自己信念的人。

  孔子、孟子的时代,距离周朝初期已经几百年了,那些旧的法度已经消亡,旧的习俗已经断绝很久了;孔子、孟子二人却独自阐明古代圣君的治国之道,认为它是不可改变的,难道是要强迫天下后世的君主去做不可能做到的事吗?不过是要顺着他们所处的时代,所遇到的变化,制定出适合当时的法令,使它不违背古代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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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这篇序言立足道义与治道,辩证评析《战国策》。作者批判书中谋士迎合君主、专营权谋欺诈的主张,指其弃道义逐私利,终致身败国亡之祸;同时肯定孔孟坚守圣君治国之道,主张法令应时变通而道义根本不变的理念。对 “废书绝说” 的观点,作者主张阐明邪说弊端而非销毁典籍,既认可其史料价值,又坚守正理导向。全文立论鲜明,对比鲜明,彰显出以道义匡正世俗的立场与理性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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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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