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楠(公元?----1213)字南木,号翠虚子、又号陈泥丸。(常以土掺合符水,捏成小丸为人治病,故世号陈泥丸。)金丹派南宗徒裔尊为“南五祖”之一。南宋高道,惠州博罗(今属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人,以箍桶为业。自云“道光禅师薛紫贤,付我归根复命篇”。宋徽宗政和年间擢举道录院事,后归隐罗浮山。不数年,定居长沙,开创南宗“清修派”。为南宗第四代传人,“南五祖”之四。四祖陈楠达到16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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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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