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还金
王华沉金
佚名〔南北朝〕
王华六岁,与群儿戏水滨,见一客来濯足,以大醉,去,遗所提囊。取视之,数十金也。公度其醒必复来,恐人持去,以投水中,坐守之。少顷,其人果号而至,公迎谓曰:“求尔金耶?”为指其处。其人喜,以一铤为谢,却不受。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王华六岁的时候,和一群小孩在水边嬉戏,见到一个客人来洗脚,因为大醉的缘故,离开时留下了他携带的包裹。王华拿来看了看,有数十金。王华估计他酒醒后必定会再回来,担心别人拿了金子离开,就把它投到水里,坐在那儿等他来。不一会儿,那个人果然哭着来了,王华迎上去对他说:“找你的金子吗?”为他指明了地点。那个人很高兴,用一锭金子作为酬劳,王华推辞没有接受。
注释
以:因为。
铤:同“锭”,用以货币流通。货币的计量单位。
取:拿。
为:替,给。
复:再。
遗:遗失。
谓:对……说。
度:估
简析
此文以简洁的语言叙述了王华年幼时拾金不昧的事迹,文中通过细节描写和人物行为,不仅体现了他的善良和乐于助人,也展现出他的机智和勇敢。当客人以金子作为酬谢时,王华“却不受”,更加凸显了他高尚的品德和不为金钱所动的精神,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完善
佚名
亦称无名氏,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源于古代或民间、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
王蓝田性急
《世说新语》〔南北朝〕
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蹍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
谢无奕性粗强。以事不相得,自往数王蓝田,肆言极骂。王正色面壁不敢动,半日。谢去良久,转头问左右小吏曰:“去未?”答云:“已去。”然后复坐。时人叹其性急而能有所容。
王述转尚书令,事行便拜。文度曰:“故应让杜许。”蓝田云:“汝谓我堪此不?”文度曰:“何为不堪!但克让自是美事,恐不可阙。”蓝田慨然曰:“既云堪,何为复让?人言汝胜我,定不如我。”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
PDF设置
扫码下载APP
诗词陪伴每一刻
支持安卓、IOS、鸿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