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七日哭仲驭 其三
钱澄之〔清代〕
义公初建鹤湖旗,海邑江城檄遍驰。亡晋尚挥夷甫麈,报韩独购子房椎。
佯狂破产庸儿笑,涕泣蠲租壮士悲。赢得「太常」身后恤,孤忠原不望人知。
钱澄之
钱澄之(1612~1693),初名秉镫,字饮光,一字幼光,晚号田间老人、西顽道人。汉族,安徽省桐城县(今枞阳县)人。明末爱国志士、文学家。作为皖江文化的重要诗人,与同期的顾炎武、吴嘉纪并称江南三大遗民诗人,诗歌创作上取得了杰出成就。 著有《田间集》《田间诗集》《田间文集》《藏山阁集》等。钱澄之学识渊博,文笔雄健,质朴宏肆,不事雕琢。他勇弃俗学,专治古文,文章精洁、典雅,对后来“桐城派”的形成有一定影响。钱澄之对数学、地理、训诂、义理亦有研究。► 493篇诗文
明史·左光斗传(节选)
张廷玉等〔清代〕
左光斗,字遗直,桐城人。万历三十五年进士。除中书舍人。选授御史,巡视中城。捕治吏部豪恶吏,获假印七十余,假官一百余人,辇下震悚,出理屯田,因条上三因十四议,诏悉允行,水利大兴,北人始知艺稻,邹元标尝曰:“三十年前,都人不知稻草何物,今所在皆稻,种水田利也,”阉人刘朝称东宫令旨,索戚畹废庄,光斗不启封还之,曰:“尺土皆殿下有,今日安敢私受。”阉人愤而去。杨涟劾魏忠贤,光斗与其谋,又与攀龙共发崔呈秀赃私,忠贤暨其党咸怒。及忠贤逐南星、攀龙、大中,次将及涟、光斗。光斗愤甚,草奏劾忠贤及魏广微三十二斩罪,拟十一月二日上之,先遣妻子南还。忠贤诇知,先二日假会推事与涟俱削籍。群小恨不已,复构文言狱,入光斗名,遣使往逮。父老子弟拥马首号哭,声震原野,缇骑亦为雪涕。至则下诏狱酷讯。许显纯诬以受杨镐、熊廷弼贿,涟等初不承,已而恐以不承为酷刑所毙,冀下法司,得少缓死为后图。诸人俱自诬服,光斗坐赃二万。忠贤乃矫旨,仍令显纯五日一追比,不下法司,诸人始悔失计。容城孙奇逢者,节侠士也,与定兴鹿正以光斗有德于畿辅,倡议醵金,诸生争应之。得金数千,谋代输,缓其狱,而光斗与涟已同日为狱卒所毙,时五年七月二十有六日也,年五十一。光斗既死,赃犹未竟。忠贤令抚按严追,系其群从十四人。长兄光霁坐累死,母以哭子死。都御史周应秋犹以所司承追不力,疏趣之,由是诸人家族尽破。忠贤既诛,赠光斗右都御史,录其一子。已,再赠太子少保。福王时,追谥忠毅。
客中闻雁
黄景仁〔清代〕
山明落日水明沙,寂寞秋城感物华。
独上高楼惨无语,忽闻孤雁竟思家。
和霜欲起千村杵,带月如听绝漠笳。
我亦稻粱愁岁暮,年年星鬓为伊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