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篇 其三
冯梦祯〔明代〕
富贵仍多忧,贫贱未足卑。灵龟恋泥中,雄鸡惮为牺。
李斯具五刑,牵犬一何悲。陆机西入洛,听鹤乃无期。
无才足完身,功高迹反危。所以贤达人,未老先拂衣。
冯梦祯
冯梦祯(1548—1606),字开之,号具区,又号真实居士,浙江秀水(今嘉兴)人。著名的佛教居士。 明代诗人。公元1577年(明万历五年)进士,官编修,与沈懋学、屠隆以气节相尚。后因得罪宰相张居正,被外谪广德州判,复又累迁南国子监祭酒,3年后被劾罢官,遂不复出。移家杭州,筑室于孤山之麓。因家藏王羲之《快雪时晴帖》,遂以此名其堂为“快雪”。冯梦祯为人高旷,好读书,好奖掖后学。诗文疏朗通脱,不事刻镂。著有《快雪堂集》64卷、《快雪堂漫录》1卷、《历代贡举志》等。
长物志·花木
文震亨〔明代〕
弄花一岁,看花十日。故帏箔映蔽,铃索护持,非徒富贵容也。第繁花杂木,宜以亩计。乃若庭除槛畔,必以虬枝古干,异种奇名,枝叶扶疏,位置疏密。或水边石际,横偃斜拔;或一望成林;或孤枝独秀。草木不可繁杂,随处植之,取其四时不断,皆入图画。又如桃、李,不可植于庭除,似宜远望;红梅、绛桃,俱借以点缀林中,不宜多植。梅生山中,有苔藓者移置药栏,最古。杏花差不耐久,开时多值风雨,仅可作片时玩。蜡梅,冬月最不可少。他如豆棚、菜圃,山家风味,固自不恶。然必辟隙地数顷别为一区若于庭除种植便非韵事。更有石磉木柱,架缚精整者,愈入恶道。至于艺兰栽菊,古各有方。时取以课园丁,考职事,亦幽人之务也。志《花木第二》。
三游乌龙潭记·节选
谭元春〔明代〕
予初游潭上,登蹬至冈。是时残阳接月,晚霞四起,朱光下射,水地霞天。始犹红洲边,已而潭左方红,已而红在莲叶下起,已而尽潭皆頳。下冈寻筏,月已待我半潭。乃泊新亭柳下,看月浮波际,柳丝垂垂拜月。相与上阁,适有灯起荟蔚中,殊可爱。或曰:“此渔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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