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恭(1343-?),字安仲,长乐沙堤人。家贫,少游江湖间,中年隐居七岩山,为樵夫20多年,自号“皆山樵者”。善诗文,与高木秉、陈亮等诸文士唱和,名重一时。诗人王 曾为他作《皆山樵者传》。明永乐二年(1404年),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敕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永乐大典》修成,王恭试诗高第,授翰林典籍。不久,辞官返里。王恭作诗,才思敏捷,下笔千言立就,诗风多凄婉,隐喻颇深。为闽中十才子之一,著有《白云樵集》四卷,《草泽狂歌》五卷及《风台清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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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植卉木而有取义焉者,岂徒为玩好而已。故兰取其芳,谖草取其忘忧,莲取其出污而不染。不特卉木也,佩以玉,环以象,坐右之器以欹;或以之比德而自励,或以之惩志而自警,进德修业,于是乎有裨焉。
会稽黄中立,好植竹,取其节也,故为亭竹间,而名之曰“尚节之亭”,以为读书游艺之所,澹乎无营乎外之心也。予观而喜之。
夫竹之为物,柔体而虚中,婉婉焉而不为风雨摧折者,以其有节也。至于涉寒暑,蒙霜雪,而柯不改,叶不易,色苍苍而不变,有似乎临大节而不可夺之君子。信乎,有诸中,形于外,为能践其形也。然则以节言竹,复何以尚之哉!
世衰道微,能以节立身者鲜矣。中立抱材未用,而早以节立志,是诚有大过人者,吾又安得不喜之哉!
夫节之时义,大易备矣;无庸外而求也。草木之节,实枝叶之所生,气之所聚,筋脉所凑。故得其中和,则畅茂条达,而为美植;反之,则为瞒为液,为瘿肿,为樛屈,而以害其生矣。是故春夏秋冬之分至,谓之节;节者,阴阳寒暑转移之机也。人道有变,其节乃见;节也者,人之所难处也,于是乎有中焉。故让国,大节也,在泰伯则是,在季子则非;守死,大节也,在子思则宜,在曾子则过。必有义焉,不可胶也。择之不精,处之不当,则不为畅茂条达,而为瞒液、瘿肿、樛屈矣,不亦远哉?
传曰:“行前定则不困。”平居而讲之,他日处之裕如也。然则中立之取诸竹以名其亭,而又与吾徒游,岂苟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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