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顺之(公元1507~1560)字应德,一字义修,号荆川。汉族,武进(今属江苏常州)人。明代儒学大师、军事家、散文家,抗倭英雄。 正德二年十月初五出生在常州(武进)城内青果巷易书堂官宦之家。嘉靖八年(1529)会试第一,官翰林编修,后调兵部主事。当时倭寇屡犯沿海,唐顺之以兵部郎中督师浙江,曾亲率兵船于崇明破倭寇于海上。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凤阳,1560年四月丙申(初一)日(4月25日)至通州(今南通)去世。崇祯时追谥襄文。学者称"荆川先生"。
予弟守文来学,告之以立志。守文因请次第其语,使得时时观省;且请浅近其辞,则易于通晓也。因书以与之。
夫学,莫先于立志。志之不立,犹不种其根而徒事培拥灌溉,劳苦无成矣。世之所以因循苟且,随俗习非,而卒归于污下者,凡以志之弗立也。故程子曰:“有求为圣人之志,然后可与共学。”人苟诚有求为圣人之志,则必思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安在。非以其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私与?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惟以其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则我之欲为圣人,亦惟在于此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耳。欲此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则必去人欲而存天理。务去人欲而存天理,则必求所以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求所以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则必正诸先觉,考诸古训,而凡所谓学问之功者,然后可得而讲,而亦有所不容己矣。
夫所谓正诸先觉者,既以其人为先觉而师之矣,则当专心致志,惟先觉之为听。言有不合,不得弃置,必从而思之;思之不得,又从而辨之,务求了释,不敢辄生疑惑。故记曰:“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苟无尊崇笃信之心,则必有轻忽慢易之意。言之而听之不审,犹不听也;听之而思之不慎,犹不思也;是则虽曰师之,犹不师也。
夫立志亦不易矣。孔子,圣人也,犹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立者,志立也。虽至于“不逾矩”,亦志之不逾矩也。志岂可易而视哉!夫志,气之帅也,人之命也,木之根也,水之源也。源不濬则流息,根不植则木枯,命不续则人死,志不立则气昏。是以君子之学,无时无处而不以立志为事。正目而视之,无他见也;倾耳而听之,无他闻也。如猫捕鼠,如鸡覆卵,精神心思凝聚融结,而不复知有其他,然后此志常立,神气精明,义理昭著。一有私欲,即便知觉,自然容住不得矣。故凡一毫私欲之萌,只责此志不立,即私欲便退;听一毫客气之动,只责此志不立,即客气便消除。或怠心生,责此志即不怠;忽心生,责此志即不忽;懆心生,责此志即不懆;妒心生,责此志即不妒;忿心生,责此志即不忿;贪心生,责此志即不贪;傲心生,责此志即不傲;吝心生,责此志即不吝。盖无一息而非立志责志之时,无一事而非立志责志之地。故责志之功,其于去人欲,有如烈火之燎毛,太阳一出,而魍魉潜消也。
自古圣贤因时立教,虽若不同,其用功大指无或少异。《书》谓“惟精惟一”,《易》谓“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孔子谓“格致诚正,博文约礼”,曾子谓“忠恕”,子思谓“尊德性而道问学”,孟子谓“集义养气,求其放心”,虽若人自为说,有不可强同者,而求其要领归宿,合若符契。何者?夫道一而已。道同则心同,心同则学同。其卒不同者,皆邪说也。
后世大患,尤在无志,故今以立志为说。中间字字句句,莫非立志。盖终身问学之功,只是立得志而已。若以是说而合精一,则字字句句皆精一之功;以是说而合敬义,则字字句句皆敬义之功。其诸“格致”“博约”“忠恕”等说,无不吻合。但能实心体之,然后信予之非妄也。
尝读《内经》至《方盛衰论》,而殿之曰:“不失人情。” 未尝不瞿然起,喟然叹轩岐之入人深也!夫不失人情,医家所甚亟,然戛戛乎难之矣。大约人情之类有三:一曰病人之情,二曰旁人之情,三曰医人之情。
所谓病人之情者,五脏各有所偏,七情各有所胜。阳盛者,讳其热而惧投寒;阴盛者,讳其寒而惧投热;甚则忿怒填胸,而怨药之太温;忧思结臆,而怨药之太寒。其有膏粱之体,素耽安乐,病则忽焉,视之若轻,及闻治疗,乃曰:“吾无大苦,何必服药?” 强之再三,勉强从事,药才下咽,即曰:“已投药矣,病可无虑。” 病少退,则曰:“药之力也。” 少加剧,则曰:“药之害也。” 此皆好恶之私也。有等怯弱之夫,素多疑虑,闻死则惊,闻针则栗,闻药则疑。一遇病症,漫曰:“姑待之。” 迨至势迫,始曰:“姑试之。” 不知病日增,而药日迟,坐失事机,非药误之,乃自误之也。此犹豫之害也。有谓补阴者,恐其滞膈;补阳者,惧其助火;攻邪者,忧其伤正;发汗者,虑其亡阳。稍涉疑似,虽圣医亦不敢进。及用方之后,或用补而病益甚,或用攻而病转危,便执成见,深怨医者。不知病有浅深,药有轻重,用得其当,虽砒鸬可以回生;失其宜,虽参术转为厉阶。此成心之为害也。有讳疾不言,有隐情难告,甚而故隐病状,试医以脉。不知自古神圣,未有舍望、闻、问而独凭一脉者。且如气口脉盛,本知伤食,乃问其所食,则曰未尝;问其何病,则曰不详。乃至气息奄奄,犹曰:“脉理精微,君其审之。” 夫医者,意也。意有未达,脉何以知?此隐讳之害也。
所谓旁人之情者,或执有据之论,而病情未必相符;或兴无本之言,而医理何曾梦见?或操是非之柄,同我者,是之;异己者,非之。甚至薰莸不辨,妄肆品评,誉之则跖可为舜,毁之则凤可作鸮。致怀奇之士,拂衣而去,使深危之病,坐而待亡。此爱憎之害也。或有素所亲昵,谬加护惜,见医用药,过于峻猛,则曰:“何太急也?” 见药味稍多,则曰:“何太峻也?” 不知病有轻重,药有进退,病重则药宜重,病轻则药宜轻。若病当攻补,而拘于轻重,必致偾事。此执滞之害也。或有亲友邻里,素善周旋,及其有病,当先择医,不敢自用。医之能否,未之知也,先问其价,价轻者,遂留之;价高者,辞去。不知医之能否,在病之相宜与否,不在价之高下。价高者,未必能;价低者,未必不能。使庸医得行其技,以致病深身重,悔之何及。此贪利之害也。或有势位之家,富贵之族,其于医药,亦有难言者。荐医,动关生死,有意气之私厚而荐者,有庸浅之偶效而荐者,有信其利口而荐者,有贪其酬报而荐者。甚至徇情面,顾交情,虽知其不能,而姑试之。此情面之害也。
所谓医人之情者,或巧语诳人,或甘言悦听,或强辩相欺,或危言相恐。此便佞之流也。或见利之所在,徇情顺志,不顾病体,苟图衣食,而不肯尽心。此贪利之流也。或有学浅才疏,徒务虚名,不明病机,妄投药剂,以致变生百出。此愚妄之流也。或有素为名医,声望素著,及遇疑难之症,不敢用心揣摩,反引古方,胶柱鼓瑟,不知变通。此执古之流也。
凡若此者,孰非人情?而人情之详,尚多难尽。圣人以不失人情为戒,诚欲虑病之宜,必求其当;虑医之审,必求其精。必期不失,未免迁就;但迁就则碍于病情,不迁就则碍于人情。有必不可迁就之病情,而复有不得不迁就之人情,其将何法以处之?曰:“难言也。” 虽然,亦有法焉:病人之情,宜顺之;旁人之情,宜导之;医人之情,宜正之。能顺能导能正,斯不失人情,而医道可行矣。
余故详列其目,以为医家之戒,亦为病家之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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