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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析 注释 译文

    包拯家训

    《能改斋漫录》 〔宋代〕

      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亡,有犯脏滥者,字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字得葬于大茔之中。字从吾志,非吾子孙。”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肃之子也。

    译文及注释

    朗读

    译文
      包拯在家训中说道:“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的人,都不允许放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家族的墓地中。不遵从我的志愿的,就不是我的子孙。”原文一共有三十七个字。在家训后面签字时包拯又写道:“希望包珙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块上,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用来告诫后世子孙。”这段话又有十四个字。包珙,就是包拯的儿子。

    注释
    包孝肃公:即包拯,他的谥号为孝肃。
    训:教导。
    仕宦(huàn):做官。
    脏滥:贪污财物。滥,贪。
    放归:放回。
    本家:指老家。
    亡殁(m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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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析

    朗读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包拯在家训中对后代子孙的严格要求,特别是对做官子孙的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他警告说,如果有子孙犯了贪污财物罪,将不被允许回到老家,死后也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同时,他还强调,不遵从这一家训的子孙将不被视为他的后代。此外,包拯还指示他的儿子包珙将这段家训刻在石块上,并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以作为对后世子孙的永久告诫。整篇文章体现了包拯对廉洁自律的重视和对家族荣誉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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