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非色,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色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色非色。”
曰:“有白色,不可谓无色也。不可谓无色者,非色也?有白色为有色,白之非色,何也?”
曰:“是色,黄、黑色皆可致。是白色,黄、黑色不可致。使白色乃色也,是所是一也,所是一者,白者不异色也。所是不异,如黄、黑色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色一也,而可以应有色,而不可以应有白色,是白色之非色审矣。”
曰:“以色之有色为非色,天下非有无色之色也。天下无色,可乎?”
曰:“色固有色,故有白色。使色无色,有色如已耳,安取白色?故白者非色也。白色者,色与白也;色与白色也,故曰:白色非色也。
曰:“色未与白为色,白未与色为白。合色与白,复名白色,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色非色,未可。”
曰:“以有白色为有色,谓有白色为有黄色,可乎?”曰:“未可。”曰:“以有色为异有黄色,是异黄色于色也。异黄色于色,是以黄色为非色。以黄色为非色,而以白色为有色;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曰:“有白色,不可谓无色者,离白之谓也。是离者有白色不可谓有色也。故所以为有色者,独以色为有色耳,非有白色为有色。故其为有色也,不可以谓色色也。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色者,言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色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色者,有去取于色,黄、黑色皆所以色去,故唯白色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色非色。”
译文
问:“可以说白马不等于马吗?”
公孙龙:“可以。”
问:“为什么?”
公孙龙:“‘马’这个名称是命名形体的,‘白’这个名称是命名颜色的,而命名‘颜色和形体’的名称,不能等于命名“形体”的名称,所以说“白马”这个名称不等同于‘马’这个名称。”
问:“虽然如此,当我们有一匹白马时,不可以说没有马;既然不可以说没有马,那不就是说白马是马吗?既然有白马即为有马,为何用白来称呼的马就不是马?”
公孙龙:“假如要一匹马,那么无论是黄马还是黑马都可以送来;但是如果要白马,则黄马、黑马都不可送来。假使把白
公孙龙以其白马非马的诡辩之术让许多大儒无言以对。后来据说:公孙龙过关,关吏说:“按照惯例,过关人可以,但是马不行。”公孙龙便说白马不是马,一番论证,关吏听了后连连点头,说:“你说的很有道理,请你为马匹付钱吧。”这个典故也和对牛弹琴类似。
本源与意义:
“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战国时稷下的儿说最先提出的一个命题。而其本意是什么,后人已无从查考。
可以说,从“白马是马”到“白马非马”,是诡辩之术从低级阶段到了一个高级阶段的表现。
这篇文章是“白马非马”论题的经典阐述,旨在探讨名实关系、共性与个性的哲学问题。可以说,从“白马是马”到“白马非马”,是诡辩之术从低级阶段到了一个高级阶段的表现。“白马非马”作为著名的诡辩哲学命题固定下来且流传开来,实质上是哲学中逻辑学范畴里“语义谬误”的体现;同时,哲学不否定“白马非马”在特定文化背景下的运用还有其它含义。
汤伊尹之状也。汤质皙而长,颜以髯,兑上丰下,倨身而扬声。《晏子春秋》
夏桀无道,罪谏者,汤使人哭之。桀怒汤,以谀臣赵梁计,召而囚之均台,置之种泉,嫌于死。汤乃行赂,桀遂释之,而赏之赞茅。《太公金匮》
桀为无道……汤乃惕惧,忧天下之不宁,欲令伊尹往视旷夏,恐其不信,汤由亲自射伊尹。伊尹奔夏三年,反报于亳,曰:“桀迷惑於末嬉,好彼琬琰,不恤其众。众志不堪,上下相疾,民心积怨,皆曰:‘上天弗恤,夏命其卒。’”汤谓伊尹曰:“若告我旷夏尽如诗。”汤与伊尹盟,以示必灭夏。伊尹又复往视旷夏,听于末嬉。《吕氏春秋》
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史记》
遝至乎夏王桀,天有酷命,日月不时,寒暑杂至,五谷焦死,鬼呼国,鹤鸣十夕余。天乃命汤于镳宫:“用受夏之大命。夏德大乱,予既卒其命于天矣,往而诛之,必使汝堪之。”汤焉敢奉率其众,是以乡有夏之境,帝乃使阴暴毁有夏之城,少少有神来告曰:“夏德大乱,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予既受命于天,天命融隆火,于夏之城闲西北之隅。”汤奉桀众以克有,属诸侯于薄,荐章天命,通于四方,而天下诸侯莫敢不宾服,则此汤之所以诛桀也。《墨子》
汤受命而伐之,战于鸣条,桀师不战,汤遂放桀,与末嬉嬖妾同舟,流于海,死于南巢之山。《列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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