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虚己
王禹偁〔宋代〕
溪边幽树好烟霞,别後春风几事花。
梦忆一岩红薜荔,心轻三事紫袈裟。
禅机悟了身无着,诗句高来鬓有华。
不还苏州韦应物,昼公篇什向谁夸。
王禹偁
王禹偁(chēng)(954年-1001年),字元之,济州巨野(今属山东省菏泽市)人。北宋诗人、散文家、大臣。王禹偁世为农家子,9岁能文。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进士,历任成武县(今属山东省菏泽市)主簿、右拾遗等职。献《端拱箴》,又献《御戎十策》,太宗大加称赏。拜左司谏、知制诰,判大理寺。淳化二年(991年)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坐贬商州团练副使,移解州。咸平元年(998年),预修《太祖实录》。时宰相张齐贤、李沆不协,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落知制诰,出知黄州。作《三黜赋》以见志,有“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虽百谪而何亏”之语。咸平四年(1001年),徙蕲州,病卒。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文学韩愈、柳宗元,诗崇杜甫、白居易,多反映社会现实,风格清新平易。词仅存一首,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格调清新旷远。著有《小畜集》。► 649篇诗文 ► 209条名句
伤仲永
王安石〔宋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忆秦娥·咏桐
李清照〔宋代〕
临高阁,乱山平野烟光薄。烟光薄,栖鸦归后,暮天闻角。
断香残酒情怀恶,西风催衬梧桐落。梧桐落,又还秋色,又还寂寞。
浪淘沙·小绿间长红
晏几道〔宋代〕
小绿间长红,露蕊烟丛。花开花落昔年同。惟恨花前携手处,往事成空。
山远水重重,一笑难逢。已拚长在别离中。霜鬓知他从此去,几度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