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期不鞭书生
 刘义庆〔南北朝〕
刘义庆〔南北朝〕
  王安期作东郡太守,世乱,令曰:王不得私行。吏系得一王行人。王问:“自奚来?”云:“从师家授业还,不觉日晚。”吏曰:“鞭乎?”王曰:“鞭挞书生以立威名,恐非致治之本!”释之,并令吏护送其归家。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王安期担任东海郡守的时候,世道混乱,就下令:夜晚不能私自出行。差役抓到了一个夜晚出行的人。王安期问:“你从哪里来呀?”(被抓的人)回答说:“(我)从老师那里听课回来,没发觉天(已经)黑了。”差役问:“(需要)鞭打(他)吗?”王安期说:“以鞭打发奋读书的人来树立威信,恐怕不是治理好地方的办法!”(于是王安期)放了他,并命令差役将他送回家。
注释
系:抓。
云:说。
致:达到。
释:释放。
本: 根本。
立:树立。
夜:在夜晚。
行:出行。
令:命令。
还:
 
 
简析
 
 
  此文通过王安期任东郡太守时处理夜行者一事,展现出其宽仁与明智的治理理念。在乱世中,为维持治安,王安期颁布夜行禁令。当捕获一名夜行书生时,书生解释自己是求学归来而不知天色已晚。面对是否惩罚的抉择,王安期拒绝以鞭挞书生来树立威名,认为这不是治理的根本之道,反而选择释放书生并派吏护送他回家。王安期的行为不仅体现了他对百姓的尊重与理解,更彰显出其以教化而非严刑峻法为治理核心的仁政思想,展现出他作为地方官的智慧与人文关怀。
 
 
刘义庆
 
刘义庆(403年 - 444年),彭城郡彭城县(今江苏省徐州市)人,南朝宋宗室、文学家。宋武帝刘裕的侄子。袭封南郡公,永初元年(420年)封临川王,征为侍中。文帝元嘉时,历仕秘书监、丹阳尹、尚书左仆射、中书令、荆州刺史等。著有《徐州先贤传》《江左名士传》《世说新语》。► 39篇诗文 ► 209条名句
 
 
答虞中书书
 陶弘景〔南北朝〕
陶弘景〔南北朝〕
  栖六翮於荆枝,望绮云於青汉者,有日于兹矣;而春华来被,草石开鲜,辞动情端,志交衿曲,信知邻德之谈,无虚往牍。夫子虽迹躔朱阁,而心期岱岭,岂但散发乎高岫,以将飞霜於绝谷,良为钦哉?野人幸得托形崇阜,息影长林,每对月流叹,临风轸慨,徒事累可豁,而发容难待,自非齐生死於一致者,孰不心热者乎?举世悠悠,孰云同此?傥遇知己,相与共忧。朅来虞公,兹焉可迈,何为栖栖,空劳鼓缶,迨及暇日,有事还童,不亦皎洁当年,而无忸前修也。
 
 
 
黄琬巧对
《后汉书》〔南北朝〕
  黄琬早而辩慧。祖父琼,初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食,京师不见而琼以状闻。太后诏问所食多少。琼思其对而未知所况。琬年七岁,在傍,曰:“何不言日食之余,如月之初?”琼大惊,即以其言应诏,而深奇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