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
诗经·小雅·鸿雁之什〔先秦〕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在渊,或在于渚。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萚。他山之石,可以为错。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鱼在于渚,或潜在渊。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幽幽沼泽仙鹤鸣,声传四野真亮清。深深渊潭游鱼潜,有时浮到渚边停。在那园中真快乐,檀树高高有浓荫,下面灌木叶凋零。他方山上有佳石,可以用来磨玉英。
幽幽沼泽仙鹤唳,鸣声响亮上云天。浅浅渚滩游鱼浮,有时潜入渊潭嬉。在那园中真快乐,檀树高高枝叶密,下面楮树矮又细。他方山上有佳石,可以用来琢玉器。
注释
九皋:皋,沼泽地。九:虚数,言沼泽之多。
渊:深水,潭。
渚:水中小洲,此处当指水滩。
爰(yuán):于是。檀(tán):古书中称檀的木很多,时无定指。常指豆科的黄檀,紫檀。
萚(tuò):酸枣一类的灌木。
创作背景
关于此诗的背景,历代学者有不同的说法。《毛诗序》说:“《鹤鸣》,诲(周)宣王也。”《郑笺》补充说:“诲,教也,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举例证明鲁诗、齐诗、韩诗都与毛诗观点一致。到了宋代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之作,不可知其所由,然必陈善纳诲之辞也。”认为这是一篇意在劝人为善的作品。清代方玉润认为此诗是“讽宣王求贤山林也”。今人程俊英在《诗经译注》祖毛、郑旧说而加以发展,认为此诗亦可称为‘招隐诗’。”
参考资料:完善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372-374
2、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395-397
简析
《鹤鸣》是一首四言诗。历代学者对其主题有不同的看法,或认为这首诗是讽谕周王朝最高统治者应该招用隐居山野的贤才。全诗二章,每章九句,大致上是写诗人在广袤的荒野听到鹤鸣声震动四野高入云霄,看到游鱼潜入深渊又跃上滩头,又看到园林檀树近旁的一座山峰,于是他想到山上的石头可以取作磨砺玉器的工具。诗中从听觉写到视觉,写到心中所感所思,形成一幅远古诗人漫游荒野的图画。这幅图画中有色有声,有情有景,充溢着诗意,颇具思古之幽情。全诗意脉贯串,结构完整,通篇运用比喻,富于艺术感染力。
完善
鉴赏
此诗共二章,每章九句。前后两章共用了四个比喻,语言也相似,只是押韵不同。关于诗的主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毛诗序》认为是“诲(周)宣王也”,郑笺补充说:“诲,教也,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举例证明鲁诗、齐诗、韩诗都与毛诗观点一致。到了宋代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之作,不可知其所由,然必陈善纳诲之辞也。”认为这是一篇意在劝人为善的作品。今人程俊英在《诗经译注》祖毛、郑旧说而加以发展,说:“这是一首通篇用借喻的手法,抒发招致人才为国所用的主张的诗,亦可称为‘招隐诗’。”这种说法较易为今人所理解。
先谈朱熹的说法。他分析第一章说:“盖鹤鸣于九皋,而声
定之方中
诗经·国风·鄘风〔先秦〕
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
升彼虚矣,以望楚矣。望楚与堂,景山与京。降观于桑,卜云其吉,终焉允臧。
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騋牝三千。
自相矛盾
韩非〔先秦〕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夏桀亡夏
佚名〔先秦〕
后桀命扁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爱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妺喜氏。妺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夏亡。《译史》
夏桀之时,费昌之河上,见二日,在东者烂烂将起,在西者沉沉将灭。昌问于冯夷曰:“何者为殷?何者为夏?”冯夷曰:“西夏东殷。”于是费昌徙族归殷。《博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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