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有个秀才叫何岳,号畏斋。曾经在一次走夜路的时候捡到二百两银子,不敢跟家人说,怕他们劝自己留下这笔钱。第二天早上带着银子来到捡钱的地方,看到有一个人找了过来,问了他银子的数目和封识(封印的标识),全都吻合,就还给了那个人。那人希望分给何岳一些银两表示感谢,何岳说:“如果我捡到这些银子而不告诉任何人,这些不就都是我的了么,难道我会在乎这点?”那个人感谢他后离开了。
何岳又曾经在官宦之家教书,那家的官员因为有事进京,把一个箱子交给何岳保管,里面有几百两银子,说:“过一段时间来取。”走了好几年,毫无音讯,听说这个官员的侄子因为其他的事情到南边来,并不是
公一女,嫁为畿辅某官某妻。公夫人甚爱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语女曰:“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且迁我如振落叶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击伤夫人,出,驾而宿于朝房,旬乃还第。婿竟不调。
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东。某亦守法,与公甚相得也。后公改两广,太监泣别,赠大珠四枚。公固辞。太监泣曰:“是非贿得之。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别公,公固知某不贪也。”公受珠,内所著披袄中,纫之。后还朝,求太监后,得二从子。公劳之曰:“若翁廉,若辈得无苦贫乎?”皆曰:“然。”公曰:“如有营,予佐尔贾。”二子心计,公无从办,特示故人意耳。皆阳应曰:“诺。”公屡促之,必如约。乃伪为屋券,列贾五百金,告公。公拆袄,出珠授之,封识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