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不毁乡校·节选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先秦〕
郑人游于乡校,以议执政。然明谓子产曰:“何不毁乡校?”子产曰:“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吾闻为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民之言,吾闻而药之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废除了如何?”子产说:“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老师,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过尽力做善事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靠摆威风来防止怨恨。人们的言论,我听取(这些议论后)就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
注释
乡校:地方上的学校,它既是学习场所,又是游乐、议政的场所。
执政:指掌握政权的人。
然明:郑国大夫,姓鬷(zōng),名蔑,字然明。
夫:句首语气词,引起议论
简析
此文以子产不毁乡校之事,彰显广纳民意、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面对然明“毁乡校”的短视之谏,子产直言“民议执政”实为执政者明得失、察善恶的镜鉴,充分肯定民众议政的价值。全篇通过子产之言,传递出执政者当以开放胸襟倾听民声、以民智民力推动善治的启示,体现了春秋时期“民贵君轻”的进步意识。
烛邹亡鸟
《晏子春秋》〔先秦〕
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毕,请杀之 。”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采菽
诗经·小雅·鱼藻之什〔先秦〕
采菽采菽,筐之莒之。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又何予之?玄衮及黼。
觱沸槛泉,言采其芹。君子来朝,言观其旂。其旂淠淠,鸾声嘒嘒。载骖载驷,君子所届。
赤芾在股,邪幅在下。彼交匪纾,天子所予。乐只君子,天子命之。乐只君子,福禄申之。
维柞之枝,其叶蓬蓬。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万福攸同。平平左右,亦是率从。
汎汎杨舟,绋纚维之。乐只君子,天子葵之。乐只君子,福禄膍之。优哉游哉,亦是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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