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六
李希圣〔清代〕
不为饥驱始叩门,时时觅路向桃源。韩亡秦帝皆閒事,忠义区区未要论。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263篇诗文
落梅
律然〔清代〕
和风和雨点苔纹,漠漠残香静里闻。
林下积来全似雪,岭头飞去半为云。
不须横管吹江郭,最惜空枝冷夕曛。
回首孤山山下路,霜禽粉蝶任纷纷。
解佩令·自题词集
朱彝尊〔清代〕
十年磨剑,五陵结客,把平生、涕泪都飘尽。老去填词,一半是、空中传恨。几曾围、燕钗蝉鬓。
不师秦七,不师黄九,倚新声、玉田差近。落拓江湖,且分付、歌筵红粉。料封侯、白头无分。
狼施威
吴趼人〔清代〕
狐笑猪曰:“汝蠢然一物,焉能及我?”猪曰:“汝何必笑我,汝亦不见得能立功于世。”狐曰:“我之皮,能衣被苍生,如何言无功?若汝则无功耳。”猪曰:“我之肉,能供人果腹?如何言无功?”羊贸贸然来,曰:“汝等不必争,我能兼汝二者之长,又当如何?”语未竟,狼突如其来,尽扑杀而食之。笑曰:“这一般奴隶性质的畜生,动辄言功,只合做我的牺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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